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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香港《文匯報》17日報道,澳洲一名青年因與朋友在飲酒時起爭執被殺,死後頭被鋸下當成布偶玩弄,甚至『當成保齡球滾下山』。
檢控官梅雷迪恩向昆士蘭省最高法院表示,17歲的謝潑德的屍體於2005年3月在布裡斯班以西的戴波羅的一個淺墳被發現,頭被鋸外,身上更有逾133處刀傷。
28歲的拉夫漢及24歲的瓊斯均否認謀殺,但承認了刑罰較輕的事後協從謀殺罪及乾擾屍體罪,不過檢控官指這起『野蠻的謀殺案』完全無犯罪動機,兩人純粹是為了追尋刺激感而殺人,拒絕接受他們的求情,並繼續尋求以謀殺罪名入罪。
另有報道稱,二人在威脅鄰居等3人協助棄屍前,曾考慮過將謝潑德碎屍喂鯊魚,和將他砍成肉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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