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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集資建房的名義,為領導乾部修建兩百平方米的帶院別墅,市場價達百萬的房價,僅收取建築成本20萬元。享受這種住房待遇的就是河南省信陽市國土資源局11名處級乾部。群眾稱他們的住所為『河南最牛處級官員別墅群』。
在社會上對此議論紛紛的同時,一些法律界專家認為,違規、超標集資建房帶有明顯的福利性色彩,從本質上講是一種福利性集體腐敗,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走進『園桂園』別墅群
在河南省信陽市湖東大道上土地大廈的一側有個名為『園桂園』的家屬院,這就是『別墅群』所在地。
7月15日,記者一走進這個家屬院,映入眼簾的就是刻在門口一塊巨石上的『園桂園』三個紅色大字。一進大門東側牆上標有紅色的『5』、『6』、『7』三棟別墅,共11套,別墅共上下兩層,均帶有一個小院,每套別墅都是統一模式的鐵柵門。
在『園桂園』裡,還有4棟一般工作人員的住宅樓。家屬院被一條水泥路分為東西兩側,整個院子裡,栽有幾十棵桂花樹,每棵都有碗口粗細。別墅前,栽有十多棵香樟樹。
家屬院裡的一個中年人告訴記者,這裡是信陽市國土資源局的家屬院。
一知情人告訴記者,『園桂園』土地來源為信陽市國土資源局的二級機構信陽市國土儲備中心,是2004年花3000萬元巨資收購的一塊40畝黃金地塊,緊臨信陽市的溮河和湖東大道,被譽為『信陽市最適合居住的區域』。當時,這宗土地很快被信陽市國土資源局的領導看上,取消其原定的拍賣出讓計劃,10畝土地用於建設名為『土地大廈』的信陽市國土資源局辦公大樓,剩餘30畝土地用於建設這個局處級領導別墅群,共11套,分配給領導時,僅收取建築成本,每套約20萬元,而當前實際價值約200萬元。
處理決定引來議論紛紛
『信陽市是國家級貧困市,經濟發展水平位列河南省倒數。但這樣的城市,地方官員卻住超級豪華的別墅。』社會各界對此議論紛紛,信陽市委、市政府組成專門調查組展開調查。
而引發各界更加熱議的是,信陽市由此作出的5條處理決定。
7月12日,在專門聽取了調查組的調查匯報後,信陽市委、市政府立即責成市紀委、監察局對國土資源局作出嚴肅處理。
隨後,信陽市紀委以國土資源局嚴重超面積集資建房為定性,作出5條處理意見:1、停止辦理國土資源局11位處級領導乾部的住房房產手續;2、責令該局黨組就超面積集資建房問題向市委、市政府、市紀委寫出深刻檢查;3、給予該局黨委書記、局長熊傳明行政警告處分,責令參與集資建房的其他10位處級領導乾部寫出深刻檢查;4、責令每戶補齊應繳房價款;5、對該局嚴重超面積集資建房問題通報全市。
處理決定向社會公布後,立即遭到社會潮水般的議論。
有的說,『這是一個不痛不癢的決定,調查結論何以如此輕飄?難道只要交上檢查就可以幸福全家一輩子?』
有的說,『這是個避重就輕的處理!國土資源局把本來用於招拍的土地,借助手中的權力,搖身一變就成了囊中私物,最後被定性為超面積集資建房。如果這些別墅建的面積符合處級乾部住的面積,難道就合理了?』
有的說,『處理決定責令每戶補齊應繳的房款,看來這些處級乾部原來並沒有足額繳款,他們應該補繳多少?難道說補繳齊房款房子就合法化了嗎?』
『集資建房』難掩侵佔國資
『即使信陽市紀委將此事件定性為嚴重超面積集資建房,也不能否認其造成的社會危害性。』鄭州大學法學院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法學專家說。自1998年開始,各地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停止實物分房,推行住房貨幣化改革,由於當時許多地方既無足夠的存量房源來清算歷史遺留問題,又無充足財力解決貨幣化補貼,因此許多地方通過劃撥土地、減免稅費等舉措集資建房,以彌補住房消費不足。然而,很多地方的集資建房卻『變了味』,有的則打著『集資建房』的旗號來鑽空子。
這位法學專家認為,像這樣以解決職工住房困難、改善職工住房條件為名,進行集資建房,實際上是侵佔公共資源、侵吞國有資產。
『面積越建越大、檔次越來越高,已脫離集資建房用於住房解困的本質。』河南九同律師事務所律師宋宇分析說。
河南農業大學法律系主任楊紅朝認為,近幾年,城市房地產市場持續昇溫,越來越多非市場化運作的集資建房對房地產市場產生了衝擊。集資建房低於市場價格甚至低於開發成本,擠佔了按市場行為經營的企業的市場空間。在當前房價不斷上漲的情況下,一些普通購房者往往要為一套房子奮斗數十年。一些特權部門利用集資建房大肆謀取私利,會讓普通購房者形成巨大心理反差。這種現象帶有極大的不公平性,暴露了政府在住房管理上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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