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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天津市安監局獲悉,即日起到9月30日,雙氧水、硫、硝酸等重點危險化學品將實行實名購買登記制度,重點危險化學品名單共100多種,涵蓋硝酸及硝酸鹽、高氯酸鹽、硝基類化合物等。
今後,購買重點危險化學品的單位要持營業執照復印件、購買人身份證原件等證明,到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或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購買。銷售單位必須實行嚴格的銷售登記制度,查驗購買單位的營業執照和購買人的居民身份證,詳細記錄購買單位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和購買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購買日期及所購買重點危險化學品的品名、數量、用途等情況,並連同購買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購買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存檔備查。凡無居民身份證的,不得對其銷售重點危險化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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