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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兩人都表示不服,考慮上訴。
妻兒齊動手 二奶落下十級傷殘2007年7月4日中午,陳英(化名)來到丈夫單位的樓下,准備叫丈夫一起去吃飯。她的丈夫是重慶江北區觀音橋附近某小區物管公司的一主管。
在該小區的地下車庫,她看見二奶章蔚(化名)坐在一個沙灘椅上。陳英一直認為章蔚在跟自己的丈夫姘居,就上前責罵她。章蔚也不甘示弱,雙方從對罵上昇到扭打。不一會兒,陳英的兒子也趕到,母子齊上陣,把章蔚推倒在地。
在其他人的勸說下,紛爭終於平息,但此時章蔚的臉上出現了一條傷口。趕來的民警多次進行調解,都未成功,遂建議他們到法院。經鑒定,章蔚的損傷程度為輕傷,傷殘程度為10級。今年2月,章蔚將陳英及她兒子起訴到法院。
7月14日,江北區法院審理後認為:由於章蔚與陳英的丈夫關系不正常,纔引發了本次糾紛,以致章蔚在糾紛中受傷,章蔚有過錯,應適當減輕陳英的民事責任,減輕比例為30%。法院一審判令陳英承擔70%的責任,即賠償章蔚2.3萬餘元。
二奶不認賬 告情夫妻兒故意傷害章蔚對判決表示不服。
章蔚自稱,與陳英的丈夫認識5年了,三年多前她開『串串香』的時候,陳英就懷疑她與其夫有染,還來砸過她的攤子。後來,她去深圳打工,但由於那個公司發展不好,她又回到重慶。『我們是最好最好的、無話不說的朋友。』章蔚如此定義兩者的關系。
『我們沒有同居。要是同居的話,我早就叫他不回家了。根據婚姻法,他們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法院調解無效後應准予離婚。』章蔚說,如果她是二奶的話,早就會利用此來『轉正』了。據此,證明兩人沒有不正當的男女關系。
今年1月,章蔚以陳英及其兒子犯故意傷害罪,向江北區法院起訴。法院審查後,認為她未提供證據證明兩人的犯罪事實,駁回了她的起訴。
雙方不服氣 兩個女人都說要上訴『她就是想我們離婚。』陳英非常氣憤。
她在答辯時稱,這個二奶行徑極其惡劣,除跟丈夫有不正當關系外,竟多次打電話上門,無恥要求她與丈夫離婚。他們不可能僅僅是朋友關系,再好的朋友也不能『好』到床上去——去年清明節晚上,丈夫不在家,她便四處尋找,最後在章蔚的租賃屋內找到,丈夫正半躺在章蔚的床上看電視。
對此,章蔚在法庭上稱,陳英的丈夫並不是躺在床上,只是坐在家裡。
『她從心理上還是不能接受賠錢的事。』陳英的律師說,陳英拿到判決書後,也想上訴,不是覺得判決不公,而是心理上不能接受拿錢賠償搶自己丈夫的女人。
訴訟中,陳英的丈夫一直未出面。陳英的律師介紹,因為章蔚要求追究陳英及其兒子的刑事責任,陳英丈夫的態度還是偏向陳英及兒子這方的,並因此事,跟章蔚關系疏遠了。昨天,章蔚也告訴記者,以前他們是經常一起吃飯的,事情發生後,沒以前好了,見面的時候只打一下招呼。
有受訪者認為: 丈夫應該負全責妻子打二奶是否合理?該不該負全責?二奶是否應該承擔醫療費?昨日,本報公眾調查中心就這些問題,對160位市民進行了電話和網絡在線調查。
68.45%的受訪者認為,二奶應該承擔部分醫療費。『妻子打人固然不對,但二奶讓別人老公出軌,違背了倫理道德。打人是因二奶引起的,她應該承擔相應責任。』網友日月委鬼留言。
覺得『妻子應該承擔全部醫療費』的佔調查人數的29.17%。市民楊先生認為,雖然二奶插足,導致夫妻不和,但打人終究是不對的,妻子應該承擔全部責任,並通過其他途徑解決家庭問題。
少數受訪者認為,這個丈夫應該承擔全部責任。市民張女士在接受電話調查時表示,『出軌應該是雙方的,只是二奶單方面,丈夫也不可能出軌。是他自己把持不住,所以他應該對這個後果負全責!』 (本文來源:重慶晚報 作者:莫雪慶張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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