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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法國《歐洲時報》報道,自2006年開始,德國媒體陸續增加了對中國的負面報道和評論。2007年8月底,德國影響較大的媒體《明鏡》周刊以『(中國)黃色間諜』封面和該期關於中國的長篇特別報道和評論為標志,對中國發動了一場新的輿論進攻,德國的媒體和出版界逐漸進入了針對中國的喧囂鼓噪時期。
從奶制品漲價、能源漲價到西藏少數人鬧事、奧運火炬傳遞、抗震救災,針對中國的負面報道層出不窮,同時也越來越遠離事實,迫使越來越多的華人從早些時期的回避、息事寧人、焦急的被動態度,轉向憤怒並付諸行動,逐漸站到了抗爭的第一線。
德國各地近200華人於去年11月10日在漢堡《明鏡》周刊總部舉行了游行示威活動,向《明鏡》周刊遞交了抗議信並要求限期答復。對德國華人的正當要求《明鏡》周刊未作任何回復,逼迫華人對明鏡周刊的抗爭進入了法律程序。
在法定期限前,中國留德學生學者聯合會以及30多人以個人名義向漢堡檢察院提交了刑事舉報,控告《明鏡》周刊誣陷華人,違反了德國刑法。這份舉報信如所預料,被檢察院駁回,其行文中的敷衍態度比德國華人預期的還要傲慢和過分。
鑒於德國漢堡檢察院對法律程序故意造成的失職錯誤,聯合會隨後向漢堡高檢以及漢堡司法部發出了職務監督抗告,漢堡高檢再次以同樣理由駁回。聯合會以及其他檢舉人通過律師向漢堡高級法院提起強制公訴申請。漢堡高院以申請書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條件為由駁回申請。
華人的律師認為申請書完全符合法定形式條件,漢堡高院只是假借形式不合條件之名,拒絕做出應有的實質性審理。就此向漢堡高院提出復議,至2008年7月未收到任何裁決。
德國華人如果仍然受到不利裁決,計劃繼續向德國最終審級-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提起上訴。
實際上,積極參與這次訴訟的華人同胞都對德國社會有比較深刻的了解,注意學習中德文化和國家體制的異同和特點,關心德國社會的輿論導向和司法公正。正因為有長期的德國生活經歷,他們纔特別注重社會對自身以及所屬群體的評價,堅決反對德國媒體往華人身上潑污的惡劣行徑。正因為漂泊在外喚起的民族認同感,他們纔站在了抗爭的最前沿。
如果德國華人的上訴成功,當然伸張了正義,激勵更多華人習慣於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即使最終敗訴,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改變海外華人逆來順受的形象,旅德華人對德國法律的『公正性』也就有了更清醒的認識。
現在,有很多華人對德國司法界和德國的法律公正性持懷疑態度,對德國法院的未來判決持悲觀態度。並不是德國華人沒有充足的證據和嚴密的論證,而在於德國媒體、政治家甚至德國主流社會已經有了很強的政治傾向性,甚至不排除德國司法界已經有了預設立場的可能性。
不管法律斗爭的結果如何,德國華人的自主意識和法律意識正在增長。海外華人不再逆來順受了。(德國馬丁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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