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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某媒體關於『家長不用在學校周邊買房安置戶口,租房三年以上(含三年)就可以讓孩子就近上學』的報道,昨天,北京市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沒聽說過』。
昨天,有媒體報道稱,北京市建委22日下午召集北京各房產中介公司負責人,就《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草案)》展開討論,明確地稅部門負責房屋出租稅的代征代繳監督工作。一旦發現出租人未按期繳稅,地稅部門有權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處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此外,北京市戶籍的承租人如果租期在三年以上(含三年),可持出租人出具的出租證明以及租金納稅憑證,享有該區域常住居民就近入托、入學待遇。
針對該報道,市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未聽說要出臺房屋租賃新政策。『目前北京一直在執行年初實施的《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若乾規定》,出租人出租房屋的收入應當依法納稅也明確寫進了規定。至於租房三年可就近入學的政策我們沒聽說過。』
北京市地稅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房屋出租人未按期繳納租賃稅,最高可處以10000元罰款是本市一直執行的政策。『目前沒聽說要出臺新的政策。』
對此,北京市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副會長周宗楚透露,該草案由北京市房地產法學會起草,目前只是研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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