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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早7點至8點,橫穿昆明鬧市區的54路公交車上,一小時之內先後發生兩起爆炸案,造成兩死14傷的嚴重惡果。事發數小時後,雲南省公安部門初步認定這一案件為『人為破壞』。雖然有關部門尚未就案件性質給出最終定性,但從不斷披露的各種信息判斷,這兩起爆炸案不但密切相關,且時間、地點的選擇之敏感,對爆炸過程控制之准確,均有一些恐怖襲擊的基本特征。
事實上,這起爆炸也確實對昆明市民的心理造成了極大的恐慌性震撼。
以往此類事件發生、披露之後,輿論關注的重點,往往在於以『謠言止於公開』的基本常識,論述事件信息的及時發布,對制止不實消息擴散、消除公眾恐慌的重要作用。鑒於以往信息發布不及時、不充分的事實,這類議論很容易得到公眾共鳴。而此次昆明爆炸事件發生後,雲南官方即在第一時間發布權威消息,同時披露了爆炸物安放方式、爆炸所用炸藥成分、疑犯體貌特征等案件細節,幾乎未見其他『小道消息』擾亂視聽。『謠言止於公開』的常識,在這一過程中得到充分體現。
事實上,從今年『5·12』地震,到貴州瓮安事件,再到此次的昆明爆炸案,權威媒體均在第一時間及時發布消息。在突發事件的信息壁壘已經基本消除,信息披露已成常態的情況下,再來討論信息公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似乎已經失去曾經的意義。而在新的信息管理模式下,如何在公眾充分了解信息的基礎上,建立新的官民互動渠道,探索由公眾充分參與的突發事件處理模式,已經成為新的核心議題。
第一時間公布突發事件信息,意味著公眾從第一時刻起,便置身於事態的進程之中,公眾的參與將直接影響事態的發展和演進。並且,越是有公眾的充分參與,事件越是可能向有利於社會穩定和公共安全的方向發展。
隨著2008年北京奧運會日益臨近,在上述認識基礎上,建立一套全民廣泛參與的防范恐怖活動的體系,顯得格外迫切。7月17日,公安部反恐怖局印發了《公民防范恐怖襲擊手冊》,並通過官方媒體向公眾提示:恐怖事件高危期已至。《手冊》中詳細介紹了常見恐怖襲擊形式,對恐怖嫌疑人及各種恐怖襲擊手段的識別,及各種場合下遇到恐怖襲擊時有效合理的應對方式。這種向公眾直接提示恐怖襲擊的可能,並詳細傳授防范措施的做法,尚屬首次,不免給人驚訝和意外之感。但在恐怖襲擊的危險確實存在且『高危期已至』的情況下,做出這種警示,是必須且正確的選擇。沒有公眾對恐怖襲擊的普遍警惕和對反恐工作的廣泛參與,防范恐怖襲擊就很難取得實效,而一旦遇到襲擊時,則更可能陷入恐慌和混亂。
到目前為止,還沒有證據證明昆明『7·21』爆炸事件,與北京奧運會是否存在關聯,但這一不幸事件的發生卻足以證明,恐怖襲擊確實已經在我們身邊實際發生,直接威脅民眾的安全。以昆明爆炸案為訓,全面提高對北京奧運會期間反恐任務的認識和警惕,確實十分必要和迫切。
事實上,如果防范恐怖襲擊的知識更加普及,公眾對恐怖襲擊的警惕,對反恐常識、規律有更多的了解,則昆明爆炸案的後果便可能不同。譬如,如果車上乘客對可疑人遺留在車上的包裹有更多警惕,便有望告知警方及時處理;如果第一次爆炸發生之後,公安、公交等部門能夠提高警惕,及時發現、排除其他的潛在隱患,並如實告知公眾采取防范措施,一個小時之後的第二次爆炸,就更有可能避免。
昆明爆炸案已經發生,無辜的生命已經無可挽回。惟願這一次教訓足夠深刻,讓其他潛在的威脅能夠在全社會的警惕、防范中,被發現和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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