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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為,洪宇不能正確處理家庭矛盾,故意非法剝奪妻子的生命,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盡管他在到案後有坦白情節,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因此判處其死刑,並賠償其兒子、岳父經濟損失共計53.9萬餘元。
法院同時查明,洪宇的父親犯幫助毀滅證據罪、包庇罪;洪宇母親犯包庇罪;洪宇妹妹犯幫助毀滅證據罪。法院分別判處洪宇父親有期徒刑5年,母親、妹妹有期徒刑各3年。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記者回訪 外公打算一直瞞著外孫『我對第一個人的判決結果比較滿意,後面三個我覺得判輕了。』昨天,死者馮泉的父親在電話中聲音很小,為了不讓外孫知道判決結果,他特意到裡屋接電話,並且刻意回避以前女婿的名字。他說,洪宇的死刑判決讓他心裡寬慰了一些,因為心情激動,這幾天一直睡不著覺。
現在,洪宇和馮泉的兒子跟著姥爺生活,情緒已基本正常。為了這份難得的平靜,馮父沒敢將判決結果告訴外孫。他希望這個可憐的孩子能早日走出陰影,像其他孩子一樣快樂地生活。
-案情回放
2005年7月27日晚,洪宇因不滿妻子馮泉因瑣事與婆婆爭吵,持鐵錘將妻子打死。而後,洪宇伙同父親、妹妹將馮泉的屍體肢解、粉碎,並棄屍北京郊區。因殺妻的一幕被自己年僅7歲的兒子看見,洪宇在作案後逼迫、利誘兒子不准將此事說出去。同時,他向岳父謊稱妻子與他人私奔。案發後,公安機關取證時,洪宇父母出具虛假證言包庇洪宇。直到洪宇的妹妹向人吹噓此事,此案纔得以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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