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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草率結婚、中年人不堪重負、老年人尋覓幸福、鄉下人買賣婚姻,上述種種因素讓韓國2007年的離婚率躍居世界前列,僅次於美國、瑞典和英國。
據韓國統計廳最新資料顯示,韓國去年共有12.46萬件離婚案,每天有370對夫婦離婚,比率最高的是老年人。而根據韓國《朝鮮日報》、newsis網站等媒體的報道,24歲以下的韓國已婚男性每1000人就有48.3人離婚,1000名女性中則有50.8人離婚。這一結果讓很多人感到吃驚,韓國經濟發展、社會穩定以及國際形象因此大打折扣,韓國媒體甚至驚呼『韓國成了離婚共和國』。
根據統計,青年離婚者多在24歲之前結婚。他們在共同生活中只要稍遇不順心的事,就傾向於選擇分手,並不把離婚當回事。他們認為來日方長,配偶不合心意,就應立刻離婚,不會去忍耐。
韓國大田家庭法院協議離婚受理室的法官柳在博表示,『許多夫婦周末發生口角,星期一就憤怒地趕過來要求離婚』。他認為,『他們需要協商,而不是草率離婚』。每個星期一上午,許多面帶怒容的夫妻衝進法院,每個人都帶著不得不離婚的理由,比如互相埋怨對方家庭裡讓人討厭的親戚,女人們抱怨丈夫掙錢不多,男人們則責怪妻子花錢大手大腳。也有一些法官試圖勸阻這些衝動的夫妻,但他們不具備法律效力的努力往往徒勞無功。
而55歲以上的『黃昏離婚』,則是韓國離婚增長最快的部分。
2007年65歲以上女性離婚數較2006年增加了35.7%。與年輕夫婦衝動之下的離婚相比,韓國老年夫婦離婚多出於雙方多年來的積怨。不少中老年離婚的申請者都是女性提出,其中重要的原因是無法繼續忍受丈夫的蠻橫霸道。
韓國從2006年起開始實施的新法規定,女性在離婚分財產時可以得到的份額由此前的30%調整到50%。這樣使韓國女性在經濟上的獨立性越來越強,也讓她們能夠勇敢地對不開心的婚姻生活說『不』。
『離婚熟慮制』應運而生隨著離婚率逐漸攀昇,韓國法院一直飽受社會各界批評,離婚手續太容易被認為是離婚率上昇的重要原因之一。
過去,遞交離婚訴訟的夫婦當天即可見法官,如果夫婦兩人當面對法官說同意離婚,離婚可在三分鍾內完成。許多夫婦在氣頭上說出離婚,誰也不願在那種氣氛下退讓,加之離婚程序過於簡單容易,造成了許多不該離婚的夫婦離婚的悲劇。有心理學家認為,由於雙方都在氣頭上,缺乏理智,雖然雙方都同意離婚,但法院來者不拒、快速辦理使許多夫婦悔之晚也。
從2005年3月起,韓國44個協議離婚管轄法院試行了1至4周的『離婚熟慮制』試點,成效顯著。在此基礎上,韓國大法院2008年6月4日宣布,從6月22日起,為防止衝動離婚而將試行多時的『離婚熟慮制』在全國法院正式實施。
『離婚熟慮制』規定,離婚前必須有一段考慮時間。目前韓國的離婚程序是,向法院提交協議離婚申請書,之後提交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協議書,最後在法官面前明確表示同意離婚,雙方即成路人。但今後在提交協議書之前,必須要經過『熟慮期』,否則不可協議離婚。有子女的夫妻離婚,熟慮時間為3個月,無子女則為1個月。離婚前讓夫妻雙方進行認真思考是很多國家的通行做法,德國、奧地利、法國就要求離婚前必須分居3個月至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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