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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11人死亡4人受傷的浙江義烏『2·15』重大火災事故責任人、義烏成帥酒店負責人成昆法,28日被義烏市法院以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經法院查明,成帥酒店於2001年10月份營業,酒店老板成昆法為了能多營利,未經消防部門審批,擅自對酒店內部進行改造,將酒店三樓應急通道改置成一棋牌室,同時安裝了房門,將四樓應急通道改成客房,並將後門改成窗戶,又加裝了防盜窗,經改造後,三樓應急通道口處的應急照明燈被隔離。且該酒店四樓未安裝應急照明燈,各樓層均未安裝指示標志燈,酒店消防設施、安全生產條件嚴重不符合國家規定。
法院在審理中查明,2006年,因酒店經營需要,成昆法購置一臺電腦放於總臺處,用於住宿旅客信息登記與傳輸。但該電腦長時間處於開機狀態,未確定專人負責電腦的日常維護,在電腦出現不能關機的情況下,也未引起足夠重視。2008年2月15日1時50分許,該電腦主機起火,引發火災,導致居住在該酒店三、四樓房間內11人死亡,4人受傷。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成昆法身為酒店的經營管理者,系第一安全責任人,在生產經營管理過程中,疏於管理,有關安全設施、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情節特別惡劣,其行為已構成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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