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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從市質監局獲悉,本市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和國家質檢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大對塑料購物袋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和違法查處力度的通知》,市質監系統將繼續嚴格開展對塑料購物袋違法情況的查處。
據介紹,本市將加強對塑料購物袋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切實建立健全塑料購物袋生產企業產品質量監督機制。市質監局要求各區縣局全面完成對本轄區塑料購物袋生產企業的清查建檔工作,查清查實企業數量、生產規模和產品品種,健全動態監管信息庫;全面加強對塑料購物袋生產企業的日常監督檢查。特別是要將以前主要生產厚度小於0.025毫米超薄塑料購物袋的企業作為重點監督檢查對象,一查企業是否全面、徹底地停止生產超薄塑料購物袋,二查企業是否具備保證塑料購物袋符合標准的必備生產條件,三查企業是否按規定加貼(印)合格塑料購物袋產品標志;堅持定期檢查、日常巡查和質量抽查相結合,建立長效監督機制。對不合格企業及產品嚴格後處理制度,督促企業進行整改,要加大曝光力度,嚴格召回制度,確保生產企業持續生產合格產品。
同時,各區縣局、稽查大隊組織執法人員,對繼續違規生產的塑料購物袋生產企業切實加大執法查處力度。一是對目前仍生產厚度小於0.025毫米塑料購物袋的,或不按規定加貼(印)合格塑料購物袋產品標志的,以及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嚴肅處理。二是加大對列入生產許可證目錄內的塑料袋產品的無證查處力度,規范和維護塑料袋產品的正常生產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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