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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日本《朝日新聞》31日報道,日本外務省經濟局某事務官在截至到去年4月的10個月裡,因個人原因一直住在東京某一飯店的高級房間裡,但至今沒有付一分錢住宿費,拖欠費用高達1538萬日元,約合人民幣100萬元。
據有關方面說,這名事務官從06年6月至07年4月共在飯店住宿了293次,他住的房間面積為45平方米,有兩張比雙人床稍窄一點的床,房價每天為5萬2500日元。飯店方面多次通知他要他付房錢,他也置之不理。無奈飯店方只能將此事告到了他所在的外務省。飯店方說,這名事務官在飯店住了10個月,不付錢也不打招呼,這違反做人的常識,和攔路搶劫沒有什麼兩樣。
對此,這名事務官辯解說,他原來認識飯店的經營者,還對他說可以住在飯店裡,並介紹他住進了那間高級房間,他以為是不用付房錢的。不過,這名事務官表示,沒付的房錢以後會付的,但什麼時候能付清就很難說了。
日本外務省人事科說,這件事是他個人的事,原則上由他本人負責和飯店方商量解決。(記者張國清) (來源:國際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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