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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日本共同社消息,利用日本的『外國人研修和技能實習制度』赴日的12名中國女實習生7月31日向熊本勞動局檢舉僱主要求其超時勞動並拖欠工資,希望對這家縫紉公司展開調查並責令整改。
據實習生們介紹,她們於2005年8月至2006年11月期間來日。在熊本縣玉名市的兩家縫紉公司縫制女裝,但在禁止工作的研修期間也被強迫要求加班,研修期間結束後每月工作約200小時。而且規定每小時780日元(約合50元人民幣)的加班費也僅得到一半左右。其中一名實習生邱美紅(28歲)訴說道,來到日本的那天護照就被收繳,開始在工廠內工作,有時連續5個月沒有休息。
對此僱主稱,公司沒有能力支付全額補貼,只能付一半。也有拖欠工資的情況。勞動時間每月最多達到過150個小時,但並沒有強迫的意思。
圍繞違規使用中國實習生問題,別的實習生此前已向熊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僱主支付拖欠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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