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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委員會近日向公眾征求意見,准備通過立法手段對在次貸危機中遭受質疑的標准普爾公司等信用評級機構加強監管。
歐盟委員會說,擬制定的法律將要求信用評級機構避免利益衝突,進一步完善信用評級體系,提高信用評級活動的透明度,並規定對違規信用評級機構進行嚴厲的處罰,包括禁止在全歐盟范圍內開展業務、暫停營業和公開警告等。
此外,歐盟委員會還希望通過立法手段促使金融機構不要過度依賴信用評級機構,而是加強自身對投資風險的評估和判斷。
歐盟委員會負責內部市場和服務業的委員查利·麥克裡維7月31日在一份聲明中說,次貸危機表明以往由信用評級機構實行自律的做法不能奏效,因此必須在歐盟層面采取立法行動以加強監管。
在監管機構設置上,歐盟委員會提出了兩套方案,一是以現有的歐洲證券管理委員會為基礎,加強成員國主管機構間的協作;另一套是建立新機構,負責信用評級機構注冊,並由成員國主管機構負責監管。
去年夏天,美國發生次貸危機,引發歐美等全球主要金融市場持續動蕩,標准普爾公司和穆迪氏投資服務公司等信用評級機構因為反應遲鈍而備受指責。
一些歐盟官員認為,正是因為信用評級機構未能在危機顯現後及時降低相關投資產品的信用等級,提醒投資者注意風險,從而導致損失擴大,助長了金融市場的動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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