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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青年男子身無分文,流浪多日,幸得天津港公安局客運站派出所求助,目前得到妥善安置。
8月7日15時許,一名衣衫襤褸、面容憔悴的青年男子來到天津港公安局客運站派出所求助。該站民警為其找來水和食物,耐心詢問男子家庭情況。男子自述姓王,吉林省人,19歲,2007年因盜竊電動自行車被判刑一年,於今年7月24日刑滿釋放,又不慎丟了身份證和釋放證,找不到工作,又沒住處,想回家也沒有路費。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向天津港公安局客運站派出所求助。
民警隨後對王某的身份進行網上核實,並聯系了其服刑的看守所和原籍派出所,證實了相關情況。經王某同意後,民警將其送往塘沽救助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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