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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通訊員 李麗)為貫徹落實國家和天津市有關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要求,8月20日,塘沽區環保局制定了《塘沽區規范化畜禽養殖場專項執法檢查方案》,並將在9月份對轄區內養殖規模在場年存欄量為300頭以上的13家養豬場和為100頭以上的3家養牛場進行現場執法檢查。對存在環境違法行為養殖場的依法處罰和監督限期整改工作持續到明年上半年全部結束。
據了解,這次環保專項執法檢查的主要內容是查清全區規范化畜禽養殖場環保制度執行情況,具體包括:(1)場址是否在國家和天津市規定的禁養區范圍內;(2)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及『三同時』制度情況;(3)畜禽糞便、廢水的綜合利用或者無害化處理設施運轉及其污水達標排放情況;(4)畜禽廢棄物貯存設施和場所防滲漏、防溢流、防雨水淋失、防惡臭等措施;(5)向水體排放、傾倒畜禽廢棄物行為;6)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辦理、排污費交納等情況。
塘沽區環保局對在現場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將采取4項查處措施:(1)對地處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責令其限期搬遷或關閉;(2)對2001年底以後新建、改建和擴建的、未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依法處罰並責令補辦環保審批手續;(3)對未建畜禽糞便、廢水的綜合利用或者無害化處理設施、設施不能正常運行以及污水不能達標排放的畜禽養殖場,除依法處罰外,實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責令其停產整治或關閉;(4)對貯存的畜禽廢棄物因滲漏、溢流、雨水淋失、散發惡臭氣味等造成污染和危害周圍環境的,及向水體排放、傾倒畜禽廢棄物等違法行為,責令限期改正,並依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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