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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佛山市順德區政府正式向社會公布《順德區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以下簡稱《計劃》)和《2008年順德區住房保障工作有關標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通過建立住房保障制度,在『十一五』規劃期內基本解決在冊的、城市人均居住面積在12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以及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
按《計劃》,順德住房保障工作將有步驟推進。2010年,對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全面實施住房保障。
廉租房租金1元/平方米
《通知》對2008年順德區住房保障工作有關標准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標准為每人每月320元;廉租住房保障准入家庭經濟收入標准為每人每月不高於640元;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准入家庭經濟收入標准為每人每月不高於960元;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准入家庭居住困難標准為人均擁有住房面積不高於12平方米;廉租住房人均保障面積標准(即解決標准)為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4平方米;市場平均租金標准為10元/平方米;廉租住房租金標准為1元/平方米。
據悉,全區共671戶,約2349人存在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住房困難問題,需要進行相應保障。
部分低保家庭租金可減免
根據《計劃》,在未來幾年裡,順德將在大良、容桂街道預留1.4萬~2萬平方米建設用地,興建3.5萬~4萬平方米建築面積的保障性住房(戶型控制建築面積在70平方米左右,以二室一廳一廚一衛為標准戶型,功能達到滿足基本生活需要)。其他鎮、街道根據實際情況應預留不少於3000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具體開發建設計劃由鎮、街道另行報區政府批准實施。
另據介紹,針對享受實物配租廉租住房的低保家庭,住房保障面積的部分免收租金,超出保障面積的部分,按地區市場平均租金計收。對生活特別困難的孤、老、病、殘等低保家庭租金適當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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