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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要帶著現金、支票到社保分中心進行繳費,路途奔波不說,多少有些不方便。現在這樣的局面將被改變。昨天從市社保中心獲悉,日前,市社保中心正式實行銀行網點臨櫃繳費方式。這種繳費方式的實現,滿足了參保單位現金、支票及跨行繳費結算業務的需要,保障了參保職工的社保權益,同時也是保證基金安全的一項重要舉措。
實行銀行網點臨櫃繳費方式是在委托扣款、POS刷卡繳費方式的基礎上,對原來采用現金、支票等方式在分中心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參保單位提供的又一種繳費方式。采取銀行臨櫃繳費方式,參保單位可以實現在就近銀行繳費,不用再攜帶現金、支票到分中心繳費,既安全又便捷,也提高了辦事效率。目前,社保中心已經與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光大銀行聯網,開展臨櫃繳費業務。今後,還將陸續在農業銀行、天津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等開展此項業務,進一步方便參保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
辦理臨櫃繳費業務的流程是:參保單位在分中心申報核定、打印『繳費通知單』後,到聯網銀行網點辦理繳費。其中,采用現金繳費的,參保單位持『繳費通知單』和現金到聯網銀行任一網點繳費,同時,由聯網銀行網點打印『天津市社會保險基金專用收據』。采用支票繳費的,分別采用以下兩種方式:⑴支票出票銀行已經與社保聯網的,參保單位持『繳費通知單』和支票到出票銀行任一網點繳費,同時,由聯網銀行網點打印『天津市社會保險基金專用收據』。⑵支票出票銀行未與社保聯網的,參保單位持『繳費通知單』、分中心背書後的支票和分中心開具的銀行進賬單到聯網銀行任一網點繳費。銀行網點受理繳費後,在『繳費通知單』上加蓋業務受理章,作為換領『天津市社會保險基金專用收據』的憑證。參保單位在繳納支票的3—7日內,到繳納支票的聯網銀行網點憑加蓋銀行業務受理章的『繳費通知單』領取『天津市社會保險基金專用收據』。規定期限內參保單位未領取收據的,銀行將『專用收據』交回對應社保分中心,參保單位可到分中心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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