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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當天漏洞百出,不但新郎的名字寫錯,而且香檳還沒倒滿杯塔就塌了。日前,新娘將婚慶公司的負責人告上法庭,法院一審判決對方賠償500元。
去年9月18日,本是王紅和丈夫尤海新婚的日子。但是那一天婚慶服務出了問題。
王紅說,他們的婚禮是由一家婚慶服務中心承辦的,經營者是孫麗,經辦人是孫麗的丈夫李林,提供全套的婚慶服務,費用為4700餘元。『結婚當天,婚慶公司在服務時屢屢出現差錯』,王紅說:首先新婚當天跟妝沒帶彩繪;而且新郎的名字『尤海』在飯店的布景上錯寫成『龍海』,她發現後纔修改。王紅還提到,她租的一件晚禮服沒帶披肩,還有一件晚禮服的手包也沒有帶來,而且在典禮的時候,燭臺只燃了一小部分,沒完全點燃。緊接著在倒香檳的時候,剛倒到第二層時,杯塔就倒塌了,當時李林沒有做任何補救措施。王紅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了損害,於是將孫麗和李林告上法庭,要求退還全部服務費4700餘元及違約金2600元。據了解,事發後,孫麗和李林已經向王紅賠償了一張300元的儲蓄卡。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孫麗和李林在提供服務時確有瑕疵,且事後做了適當補償,但是考慮到此事對王紅影響較大,孫麗二人確實有過錯,所以判決二人賠償500元。(以上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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