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收廢品時與同伙在秤盤上做手腳,從而騙取了價值2.6萬餘元的廢鋼。東麗區法院審理後,日前以詐騙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並處罰金1萬元。
2006年2月25日至3月10日,本市寧河縣農民范某與朋友邱某、劉某(均已判刑)、杜某和蘇某(均另案處理)經預謀後,采用在秤盤墊放支橕物,造成稱重低於實際重量的方式,先後十餘次騙取廢鋼1.3萬餘千克,價值人民幣2.6萬餘元。
案發後,范某於2007年12月7日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