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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來艷遇?粉紅陷阱!
一女子利用帶有極強誘惑性的網名與男網友搭訕,待時機成熟後便約網友在賓館見面,趁網友洗浴之機將其錢財卷走。
2008年1月,馬某以『窈窕少婦』、『想放縱一下』等幾個極具誘惑性的網名與男網友搭訕,一來二去便鎖定了幾個夢想艷遇從天而降的男網友。隨後,馬某便通過短信和電話與對方聯絡,等到時機成熟時,馬某便與對方相約在賓館、招待所等地見面。面對突然出現的艷遇,急於『獵艷』的男網友欣然赴約。見面後,馬某提出讓對方洗澡,當對方還在洗澡時,她將網友隨身攜帶的現金、手機以及信用卡全部卷走。等網友洗浴出來,房子裡已經空無一人。礙於面子問題,被害人一般沒有勇氣去報警,從而使馬某作案更加有恃無恐。短短兩個月時間裡,馬某利用不同的網名先後約出7名網友,盜竊現金1.2萬元,盜刷信用卡以及提現4000餘元。
東麗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將馬某公訴至法院,法院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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