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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關村三小(下稱三小)原校長王翠娟等5名校領導最近被押至海淀區法院開庭受審。
這5人因涉嫌將違規收取的巨額贊助費貪污及故意銷毀會計賬簿而被檢察機關逮捕並提起公訴。
兩年前,安徽蕪湖一公辦名校校長同樣以貪污數十萬元贊助費的罪名,被判處10年徒刑。為什麼公辦名校近年爆出的貪污案多事發於贊助費的支配上?弄清楚這個問題,對有效防范這類貪腐意義重大。
贊助費被拖入灰色地帶
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贊助費起源於『擇校』。對公辦中小學,國家已有三令五申『不得收取與招生錄取掛鉤的贊助費』。而在早年政府配置教育資源不均衡時擁有了優質資源的部分學校,由於抓住了迅速做強的發展良機,成為當今奇貨可居的公辦名校。每到招生季節,總有學生家長自願上門以金錢買學額進行『擇校交易』。據三小校方給出的價格,買一個學額要數萬元。
局外人對公辦名校收取贊助費的邏輯推理其實很簡單:既然國家對此有一以貫之的禁收令,那麼收取的贊助費就應視為違規所得,進而歸在『亂收費』之列。中小學亂收費一向有『生存型』、『腐敗型』之分,公辦名校的贊助費並非為了維持基本生存而收,政府部門(指教育、審計、紀檢、監察等相關部門,下同)前幾年狠剎中小學亂收費時,卻沒有把它列入治理的對象。
公辦名校自以為打著『捐資助學』的旗號收斂巨額費用已被合法化,而且也為獲得政府部門『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默許付出了相應的『代價』。開始,一些地方對這類贊助費的使用,規定了學校留四至五成,其餘用於政府改造薄弱校。後來不僅薄弱校沒見得到改造,留在學校的贊助費的去向也變得撲朔迷離。盡管每年『兩會』中對這筆賬外資金都有質疑,卻難見政府部門和公辦名校的正面回應。
今年4月,把『收取與入學掛鉤的贊助費和捐資助學費』歸為亂收費的國家發改委表示,近兩年國家陸續出臺了免除義務教育階段學雜費、對貧困家庭學生提供免費教科書及生活補貼的政策,但從教育亂收費舉報情況看,廣大民眾從上述政策中得到的實惠已被一些學校的亂收費打了折扣。
校長掉進人治迷局
對於三小這類公辦名校贊助費的進與出,因監管不到位,似乎給了校方一個相當大的『隨意支配』空間。殊不知,正是這個『隨意性』越來越大的空間,使公辦名校中的利欲熏心者接二連三地掉進了人治迷局。
王翠娟在被告席上針對起訴書中關於『組織學校人員前往南非、美國旅游,費用全部由學校賬外資金支付』的指控,就以自己遵循『校長負責制』為由做無罪辯護。其實,三小校方收取贊助費後不開發票(或收據)、不入賬,已經反映出王翠娟心態中一個偷偷摸摸、掩耳盜鈴的陰暗面;而從不公示贊助費,也只能有為中飽私囊創造條件這一種解釋。至於三小校方銷毀了把巨額贊助費列為賬外資金的賬簿,更是構成了法院認定犯罪的依據。
政府部門不可不作為
王翠娟等人朝著貪腐的蛻化過程,伴隨著一條行政不作為的軌跡。『擇校風』、『贊助費』屢禁不止,政府部門推出的一個個規章形同虛設。
2003年,三小在萬柳高檔社區開辦了分部,使擁有兩處校址的三小很快膨脹為能容納6500多名學生的『超級小學』。21世紀教育發展研究院院長楊東平認為,強調名校的特殊利益,維系等級化的中小學校制度的工作思路有著深厚的土壤和很強的慣性。在各地新一輪的中小學教育發展中,特別值得警惕的是將擴大『優質教育資源』等同於『名校擴建』。我們不能讓熱衷於搞超大學校、連鎖學校的行為昇溫。
應該看到,一些公辦名校不僅通過『尋租』獲取了巨額的贊助費,而且也是相關利益集團的子女享受『優質資源』的近水樓臺。破解這條損害社會公平正義的利益鏈,不僅需要治理『以錢擇校』,而且需要治理『以權擇校』。
以往,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門習慣於把媒體披露的名校『贊助費』問題當作『刁難』名校的『負面新聞』。如今,由不規范收支這類巨額贊助費牽出的三小『校長貪污案』警示人們,如果政府部門繼續視而不見、諱疾忌醫,那麼不僅會有更多利令智昏的公辦名校校長被押上審判臺,而且政府部門自身也難逃被問責的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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