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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農區縣集體所有土地開始公示 權利人有異議30日內可申請復查
從市國土房管局獲悉,截至目前,全市已基本完成12個涉農區縣156個鄉鎮、3933個村的農村土地權屬調查工作。目前,具備登記發證條件的農村集體土地全面進入公告階段。凡公告期內無異議的,預計10月初起,農民將領到《集體土地所有證》。
本市農村集體所有土地權屬調查已於日前通過了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權屬審核,並將於近期陸續在市或區(縣)媒體公布,在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現場張貼,在區(縣)人民政府及全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門戶網站上向全社會進行公布。公示內容主要包括農村集體所有土地的權利人名稱、地籍號、土地坐落、權屬性質、土地用途、土地面積、異議申請復查的地點和時間要求等。公告期為30天,公告期滿,將依法對農村集體所有土地進行登記,並核發集體土地所有證。土地權利人如果對公告的土地信息有異議,可以在公告期限內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關土地權源材料,向區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申請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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