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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車閑著挑費花著
大膽租著也不放著
買輛車閑置在家,花費照樣不少,怎麼辦?精明的私家車主想出一個『絕招』,廣告出租自家的愛車。
根據這則『出租私家車』的廣告,記者聯系到了車主孫先生。據孫先生介紹,自家的寶萊轎車本是給愛人買的,可現在地鐵十分方便,這輛車也就沒了用武之地。『我平時上下班,公司給配了輛車,家裡這輛車只能放著,最多就是周末的時候開開,一年下來,連保險再加上各種費用,也不少挑費呢。所以我纔想出來把車租出去,讓它自己養活自己。』孫先生坦言,出租私家車是受租賃公司的啟發。『他們是以贏利為目的的,我只是打算省點養車的錢,跟他們競爭,我肯定有優勢。』
至於租賃模式,孫先生覺得並不困難,完全可以仿照租賃公司的方法去做,只要想租車的人,拿身份證外加上房產證明等一系列相關證明作為抵押,每天租車的費用是100元,比正式汽車租賃公司便宜不少。當然,行車途中所有費用要自理。
廣告登出了一個多星期的時間,打電話跟孫先生洽談的還真有幾個人,而且通過一個朋友的介紹,孫先生的這輛寶萊也租出去過兩天,淨收入200元。這樣一來,孫先生信心大增。『看來,這個生意還是真有市場,我現在也考慮能不能把車整包出去,那就更省事了。』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和孫先生持同樣想法的私家車主並不在少數,而且打算出租的私家車大都是價位在10萬元以下的中低檔車,有些人打算周末歇班的時候出租愛車,有些人甚至打算自己坐地鐵或公交車上下班而把私家車出租出去,『平常租給別人開,周末或節假日收回來自己用,連租用停車位的費用都省了,方便也挺劃算。』讓私家車乾『兼職』成了他們節省開支養車的方法。
私家車出租隱患多
據全國汽車租賃工作委員會的工作人員介紹,首先,這些私家車車主肯定沒有租賃工商營業執照,而在這種非正常情況下的出租,因為雙方並不會簽訂詳細的租賃合同,所以,對於私家車車主沒有任何保障。如果租賃者駕車途中違反交通法被攝錄,最後的損失只能由車主來承擔,而一旦租賃者發生交通事故,或是駕車進行不法行為,因為沒有正常的租賃手續,車主都難逃乾系。
另外,全國汽車租賃工作委員會副會長方仲持也表示,汽車租賃業務發展迅速,租車用於商務、旅游、婚禮也已成為一種流行趨勢。不過,所謂的私家車租賃,這個名字聽著好聽,但實際就是『黑車』,這在相關法規上根本就是不允許的。方仲持說,目前,我國的汽車租賃市場尚處於不完善的階段,而在這種情況下,大量私家車加入到這個市場中來,對於這個並不完善的市場,無異於火上澆油,假使出現其他情況,租賃雙方都會為此承擔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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