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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安徽省阜陽市檢察院偵查終結並提起公訴的淮南市原市委書記陳世禮(正廳級)受賄一案,今天(9月18日)在阜陽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在檢察機關所指控的犯罪事實中,陳世禮為了逃避有關部門調查,在案發前一個勁兒『做手腳』毀證的事實頗為引人注目。
據了解,2007年上半年,安徽省紀檢部門對陳世禮經濟問題開始前期調查,並於7月25日對其進行正式調查,其間,陳世禮展開了一系列的毀證工作。據檢察機關指控,2005年下半年,陳世禮向中國建築第四工程局第六建築工程公司(以下簡稱中建四局六公司)原總經理王慶善提出要一輛轎車給其女兒陳某使用,並安排以淮南市駐京辦的名義借用。2005年10月,淮南市駐京辦給中建四局六公司出具借條,王慶善和時任中建四局六公司安徽分公司經理的韓某商量後,將公司的一輛別克車送給陳某使用。2007年5月,陳世禮安排女兒陳某將該車通過淮南駐京辦退給中建四局六公司。
2003年5月,應陳世禮的要求,安徽旭日房地產開發公司董事長曹健送給陳世禮一套價值100餘萬元的門面房。2007年6月,安徽省紀委調查陳世禮經濟問題期間,陳世禮將該門面房退還曹健。為了得到陳世禮關照,安徽省金蝸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王澤亞以給陳世禮母親買房子為名,於2003年上半年,送給陳世禮的妹夫沈某現金20萬元,王、沈兩人分別將此事告訴了陳世禮。2006年10月,在陳世禮安排下,沈某匯給陳世禮女兒陳某20萬元用於購買住房。2007年上半年,安徽省紀委調查陳世禮期間,陳某按照陳世禮的安排,給沈某的女兒打了一張20萬元借條。
2005年五六月份,陳世禮和北京某房地產開發公司董事長計雲凱達成了在北京購房的初步意向。計雲凱將房價定為140萬元,並承諾提供20萬元的裝修費。後應陳世禮的要求,馬鞍山國畫房地產開發公司經理楊建國為陳世禮在北京所購房支付了140萬元房款。2005年12月,陳世禮女兒陳某向計雲凱要裝修款,計雲凱給了陳某10萬元現金,陳某告訴了陳世禮。2007年3月中旬,陳世禮為逃避調查,授意楊建國等人簽訂了一份日期為2006年6月2日的看管借房協議。2007年5月陳某等人搬出該住房。陳世禮又讓陳某將以楊建國名字存人10萬元的銀行卡交給楊建國,制造計雲凱給的10萬元裝修款已經給楊建國的假象。2007年7月31日,楊建國同計雲凱簽訂了退房協議,並將協議簽訂的時間提前到2007年3月15日。
盡管陳世禮在案發前做足了『手腳』,但今天的庭審中,檢察機關以充分的證據,證實其在擔任馬鞍山市市長、淮南市市長、淮南市市委書記等職務期間,多次索取和收受他人賄賂計人民幣520餘萬元、美元1萬元及價值114萬餘元的房產、轎車、電腦等物品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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