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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日本新華僑報》援引當地媒體報道,12名中國女實習生針對日本熊本縣玉名市兩家縫紉公司讓她們超時勞動、不支付工資等行為進行的維權斗爭有了新的進展。經過當地有關市民團體和律師的斡旋,雙方達成和解。9月19日,公司方面向中國實習生支付2200萬日元。
這12名中國女實習生分別於2005年8月和2006年11月來到日本。在和解書上,公司方面對沒有支付工資以及違反研修生制度強行讓其加班、扣留護照等行為表示『謝罪』。
據了解,這12名中國實習生中已經有7人結束實習返回了中國。根據契約,中方派遣公司曾向回國的7名實習生索要『違約金』,但經過協調後,沒有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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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要收“違約金”,他媽的你們是不是人哦?
勞務公司怎麼查處的?
大事化小,漢奸公司怎麼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