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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山西省人民檢察院獲悉,近日山西臨汾市原副市長苗元禮受賄一案已由山西朔州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據檢察機關指控,苗元禮涉嫌受賄的金額共計500多萬元。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擇日開庭審理此案。
苗元禮出生於1953年,山西翼城縣人,曾任臨汾市副市長,20 08年1月31日因涉嫌受賄罪被逮捕。
經檢察機關查明:2004年至2007年期間,苗元禮利用職務便利,多次單獨或者通過他人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511萬餘元、美金4萬元、歐元3000元。其中,非法收受私營煤礦礦主等人財物共計398.5萬元,美金4萬元、歐元3000元。而他也為私營煤礦主緩交、減免資源價款人民幣3139萬元,撥付維簡費人民幣405萬元,違法保留煤礦10座。
朔州市檢察院認為,苗元禮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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