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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去年11月在全國率先招聘聘任制公務員後,深圳再次率先全國推行聘任制公務員職業年金制。記者昨日獲悉,市人事局、財政局和社會保障局近日聯合出臺了《行政機關聘任制公務員職業年金計劃總體方案》。《方案》規定,聘任制公務員在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同時,政府根據其履職情況,考核合格以後由財政每月按該公務員工資的一定比例向專門為其設立的個人賬戶繳交職業年金。實施的對象是深圳行政機關所有聘任制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聘任制工作人員)。
聘任制公務員退休待遇僅委任制1/3
根據有關部門的測算,以退休後18年餘命計算,聘任制公務員的退休金大概只是委任制公務員的1/3。在目前的委任制公務員退休制度下,公務員待遇中的財政補差部分是無法『攜帶』的,只有退休時具備公務員身份的纔可以享有。由此就造成了越到退休年齡,公務員越不願意離開國家機關,而非公務員拼命想擠進公務員隊伍的現象。
在聘任制公務員中推行職業年金計劃,使之成為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充,無疑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兩者的退休收入差距。測算顯示,推行職業年金以後,聘任制公務員退休後的待遇水平將達到委任制公務員的57.8%左右,隨著繳費比例的調整,兩者的差距還有可能進一步縮小。
將建立專門職業年金賬戶
《方案》規定,財政為聘任制公務員建立專門的職業年金個人賬戶,由聘任單位將職業年金列入部門預算,每月按其繳費基數和比例向賬戶中繳交資費,聘任制公務員個人不需繳費。職業年金的繳費基數為其每月稅前工資收入,繳費的比例暫定為8%,以後可根據深圳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繳費基數、繳費比例、替代率等指標必須與深圳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財政狀況相適應,使聘任制公務員、委任制公務員及企業員工退休待遇的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圍。
聘任制公務員參加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計劃分別屬於部分積累和完全積累的社會保險模式,其在職期間繳交的養老保險費和職業年金分別進入社保基金和職業年金個人賬戶,退休後分別從社保基金和職業年金個人賬戶提取養老金、年金。這種制度安排可以將聘任制公務員養老費用總額按一定規則分攤到其整個職業生涯期間,從制度上保證了未來養老費用的資金來源,將來的權利與現在的義務實現了完全對等。
職業年金將進行投資管理
在職業年金的具體管理上,《方案》規定,職業年金由財政納入專戶管理,委托深圳市企業年金管理中心負責職業年金的收繳、日常管理和計發。在確保職業年金安全的基礎上,職業年金可參照企業年金進行投資運營。聘任制公務員在退休以後享受機關事業單位現行退休待遇的,其職業年金由財政全額收回。
為應對通貨膨脹等因素給年金積累帶來的貶值影響,深圳市企業年金管理中心將參照企業年金的管理模式,對聘任制公務員的職業年金進行定額存款、股票債券等方式進行投資管理,使之保值增值。
與委任制公務員的財政補差部分相比,聘任制公務員的職業年金相對靈活,可『攜帶』,可自由轉移,也可『繼承』。《方案》規定,聘任制公務員在原單位參加過企業年金計劃的,可以將其原企業年金賬戶中的資金轉入本計劃管理。聘任制公務員聘任期合同期滿未續約的,將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餘額一次性轉移至新就業單位的企業年金賬戶;若新就業單位尚未建立企業年金制度的,其積累的職業年金可結存,留待本人建立了企業年金賬戶後再予以轉移。
聘任制委任制退休待遇為何懸殊?
目前委任制公務員退休金的資金來源由兩個部分構成:一是公務員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體系後獲得的基本養老保險金;二是由財政根據上述給付標准與養老保險金的差額予以補足的部分,而財政補足的部分往往佔了其退休收入的大頭,公務員的級別越高、工作年限越長,財政補助越多。以最基本的科員級公務員為例,其所獲得的退休費中,財政補差的部分也比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收入要高。
而根據深圳市人事局的相關規定,聘任制公務員的工資薪酬實行協議薪級工資制,在社會保障方面,參照企業員工的辦法參加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按照本市公務員的有關規定參加醫療保險,並不能享受國家財政的補足。由於聘任制公務員的工資收入普遍比同級別的委任制公務員低,其基本社會保障的繳費積累也同樣較低,如此一來,兩者在退休待遇上的差別就進一步拉大了。
釋疑
聘任制委任制退休待遇為何懸殊?
目前委任制公務員退休金的資金來源由兩個部分構成:一是公務員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體系後獲得的基本養老保險金;二是由財政根據上述給付標准與養老保險金的差額予以補足的部分,而財政補足的部分往往佔了其退休收入的大頭,公務員的級別越高、工作年限越長,財政補助越多。以最基本的科員級公務員為例,其所獲得的退休費中,財政補差的部分也比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收入要高。
而根據深圳市人事局的相關規定,聘任制公務員的工資薪酬實行協議薪級工資制,在社會保障方面,參照企業員工的辦法參加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按照本市公務員的有關規定參加醫療保險,並不能享受國家財政的補足。由於聘任制公務員的工資收入普遍比同級別的委任制公務員低,其基本社會保障的繳費積累也同樣較低,如此一來,兩者在退休待遇上的差別就進一步拉大了。
質疑
推行職業年金制,對聘任制公務員無疑是個好消息,但在不少市民看來,年金全部由財政支出,無疑是在用納稅人的錢來提高公務員的待遇,其合理性與公平性引發了不少猜測。
對此,深圳大學當代中國政治研究所譚功榮博士認為,對聘任制公務員實施職業年金制,無疑會給納稅人帶來額外的負擔,但只要這部分支出是合理、有效率的,納稅人並不會不捨得。『納稅人關心其對政府行政結構的投入,關心成本,更關心產出,關心是否物有所值。』譚功榮說,聘任制公務員得到職業年金制的補償和激勵,能夠踏實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專注為人民服務,讓納稅人覺得物有所值,這纔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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