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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同志:
我是家住本市南開區興南街德鄰裡1號樓10門的居民。我們這個單元的各個樓層是有照明設備的,但是不知從何時起,這些樓道燈就再沒有亮起來過。平時一到晚上,居民們就只能摸黑上下樓,十分不便,對於老人、孩子和一些腿腳不利索的居民來說更是如此,稍有不慎就很容易摔倒。此外,走廊裡漆黑一片,這也給很多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平時,這裡自行車被盜的情況時有發生,有些稍晚歸家的居民也容易被人盯梢兒、尾隨進樓道,這給大家的人身安全帶來了威脅。對於這個問題,我們曾多次向居委會和街道辦事處反映過,但都不了了之,至今未能解決。在此我們希望有關部門能夠重視這一問題,幫助我們改善樓道的照明條件,使這裡的樓道早日亮起來。德鄰裡居民
附記 記者接到這封反映問題的來信後,與興南街辦事處德鄰裡社區居委會取得了聯系。據居委會的相關負責人介紹,德鄰裡1號樓10門各樓層本身是具備樓道燈的,但由於照明設備老化,長期得不到維修和養護,所以一直處於閑置未用的狀態。另外,該樓門樓道燈的電費存在欠費問題,因個別居民拒絕交納樓道燈電費,因此供電部門停止了繼續對其供電,這也是樓道燈亮不起來的又一原因。
據德鄰裡居委會的相關負責人介紹,居委會曾多次建議該樓門居民推選出一名居民代表,與居委會共同協商解決樓道照明燈的修復及欠費問題,但居民代表一職無人願意承擔,個別住戶仍然拒絕交納均攤的維修費及電費,因此使得原本並不復雜的問題拖延至今。
樓道是同一單元內全體居民的公共活動領域,每戶居民在享有對這一公共空間的使用權利的同時,身上也承擔著一份共同維護全體居民利益的責任和義務。社區樓道照明燈每月所消耗的電費,均攤到每一戶沒有多少錢,但這筆微薄的費用卻能為自己和他人帶來光明和極大的便利。社區的文明與和諧需要全體居民共同來營造和維護,如果僅僅因為計較這不多的費用,而給自己和他人帶來不便甚至安全隱患,那麼這筆賬又該怎樣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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