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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讀者交通監督月』的第一天,本報早已收到由讀者拍攝的交通違法圖片5張,逆行成為首次曝光的『罪魁禍首』。
自從10月將成『讀者交通監督月』的消息公布之後,meirixinbao@tjrb.com.cn便開始陸續接到來自熱心讀者發來的交通違法圖片,熱心參與的讀者等不到10月1日活動便開始手持相機、DV上街『捕捉』交通違法者。鑒於廣大讀者拍攝的交通違法照片模糊,很難通過圖片對車輛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認定,交警提醒廣大熱心讀者,拍攝時一定要將車輛的全貌、所設計的交通標志、行駛方向等鑒定要素通過一張圖片反映出來。
『讀者交通監督月』第一天,本報曝光的交通違法圖片是由讀者畢勝先生於26日15:10左右在鐵東快速路輔道拍攝的,圖片顯示出兩輛汽車逆向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
車輛違法行為:逆道行駛
曝光牌照號:津GS3199、津FC6299
交警點評: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條規定,車輛、行人應按交通信號通行,這裡的交通信號包括交通標線和交通標志。《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5條中也明確規定:機動車不得借道超車或佔用對面車道。根據以上兩條規定確認,圖片中兩輛汽車應屬於逆道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應受到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的處罰。
在此交警提示上述兩輛汽車的駕駛員,您駕車逆道行駛屬於交通違法行為,如果您已經認識到錯誤,請您到交警引河橋大隊依法接受處罰。讀者畢勝提供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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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黃河道廣開四馬路交口高層下,不知什麼單位玩了命的拼死的敲鑼打鼓,第一天,居民以爲出殯的------人之常情,後來覺得不是---開業的----人之常情,可到今天三天了,一天一天的狂躁,大有不把自己累死不算完的架勢。最哏的是,只要一有這類活動,110和派出所巡警還有城管(平時管的特嚴)都不打這過了。誰能告我爲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