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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適用房項目爆出的弊案在金沙縣群眾中造成了十分惡劣的影響。載記者去縣政府的一位出租車司機說:『經濟適用房?知道嘛!爛攤子擺了兩年,開發商拿了錢想跑,沒跑脫。』
隨著劉禎發操縱招投標程序的真相被層層揭開,60多名被騙的集資人拿著起訴書憤怒地追問『作弊得來的開發權』。
『如果劉禎發是依法取得項目開發權,我們之間就只是單純的民間借貸行為。可司法機關已經查明他涉嫌串通投標,我們就不得不問:政府職能部門真的一點兒也不知情嗎?起訴書中明明提到,劉禎發到處跟人說「相關部門及人員」同意把開發權給他,事實上也真的給他了,難道紀檢、檢察機關沒有查一下,這個「相關部門及人員」到底是誰?』一位集資人說。
受騙集資人認為,劉禎發2007年10月中旬離開金沙縣,11月被捕,其間時間並不長,3000餘萬元非法聚斂起來的資金為什麼一分錢也沒有追回來?
60多名被騙集資人一次次向相關部門提出質疑,卻始終沒有得到答復。
2008年7月14日,金沙縣委常委會專題研究經濟適用房開發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決定廢止之前與一陽公司簽訂的合同,由縣建設局另找一家施工單位重啟該項目,並於2009年3月底前交付使用。
該會議還決定,經濟適用房建成後,商業用途部分由房管部門掛牌出售,所得利潤用於彌補涉嫌被騙當事人經司法機關核准的本金,不足部分由縣政府『酌情負責』。
正當眾多集資人看到一絲挽回損失的希望時,形勢又急轉直下。由於一家涉嫌被騙的公司在鄰近的遵義市對劉禎發及一陽公司提起訴訟,項目土地被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跨地預查封,項目重啟的計劃又被迫暫停。
這令許多借錢來投資門面的集資人心急如焚。他們認為,項目土地並不屬於劉禎發和一陽公司,而是國有土地,遵義中院不分清楚狀況進行預查封,使得項目重啟拖得愈久,集資人損失愈加慘重。
『縣政府正在積極處理』公開招投標程序為什麼會被改為邀標?9月25日下午在金沙縣建設局,記者要求查看招投標過程的文件檔案,被告知已全部被公安機關提取帶走。
金沙縣建設局監察室負責人何偉說,紀檢人員全程參與了開標過程,『程序沒有問題。』至於檢察機關事後查出有串標行為,『當時是看不出來的』。
何偉說,事情發展到現在,縣建設局『沒有責任』,『是他(劉禎發)想詐騙嘛』。
2006年主持了經濟適用房項目的金沙縣建設局局長張大革現已另任他職。他回憶說,該項目啟動時,時間緊、任務重,由縣裡多次商討後決定改為邀標形式。
『由於使用的不是國有資金,而是開發商的資金,這在政策上是允許的。』張大革說。
記者質疑,既是邀標,監管部門就應該對投標人進行資質審查,為何考察組只審查了兩家單位便草草收場?劉禎發及其禎發公司到底有沒有足以運作、開發經濟適用房項目的資金和資質?
張大革說,起訴書『寫錯了』,『我們對5家公司的在建工地都進行了考察』,『沒有問題』。
那麼,《開發建設合同》中為什麼沒有規定違約責任?合同規定工期為365天,兩年來建設部門有沒有監督過工程進展?
張大革說,合同書是由招標中介機構起草,經縣委、縣政府審定過的。盡管自己當時是代表建設局的簽約人,但具體內容因為時間太久已經『記不清了』。
金沙縣建設局辦公室主任肖方友說,建設局一直在催促工期,但由於一陽公司在辦理手續的過程中『出現了各種問題』,至今施工手續未能完善。
肖方友認為,投資有風險,被騙的集資人因高額利潤驅動沒能規避風險,本應自負其責,政府已在積極幫助挽回相關損失。
記者致電金沙縣分管城建的副縣長黃文發,他表示,『這個事影響太大、太敏感』,『我們正在積極處理』,『努力厘清前期的法律關系』,而拒絕接受采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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