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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1991·養老保險
改革開放前,勞動部門一直有個順口溜:『一工資,二調配,保險福利排不上隊。』還有一個故事廣為流傳:一位沒有親人的老婦人,平時從不亂花一分錢。老人去世後人們在整理遺物時,發現了老人留下的存折,上面有6萬多元存款。人們理解了老人的不安,她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離開人世,也不知道是否會需要一大筆錢看病養老。為了不可預知的未來,她以盡量低的標准維持自己的生活。結果直到去世,這筆『養老錢』也沒用上。
1991年,國務院頒布了《關於職工養老保險改革的決定》,建立了基本養老保險與企業補充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制度。對於負責執行這一職責的勞動保障部門而言,養老保險是用國家責任來消解公眾對未來養老的懮慮,真正實現了『老有所養』。對於每一個普通勞動者來說,退休後,有這樣一筆錢,會讓人感到踏實。養老保險成為勞動者晚年的堅實依靠和保障。
養老保險實現『老有所養』 全國社保基金積累3300多億
2020年建全民社保體系 用國家責任消解公眾養老懮慮
現任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農村社會保險處處長的趙振華是我國著名的社會保險專家。從上世紀八十年代起,他便參與國家社會保險改革的有關工作,並作為『國務院社保改革領導小組』成員之一參與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等條例的制定。回憶專家組制定有關養老保險條例時的情形,趙處長說,最重要也是最難的便是如何在養老保險制度中充分平衡國家、企業及個人的利益,但最終,還是要把勞動者的晚年保障放在首位。
核心提示
出臺
從單位統籌到社會保險制
趙振華回憶說,改革開放後,形勢發生了重大變化。社會保障不但『排上了隊』,而且成了勞動保障部門最重要的工作之一。而養老保險則是在改革開放之初便率先進入國家政策的一項社會保障。
趙振華介紹,國家於1978年出臺了《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乾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1986年,國務院頒布了《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暫行規定》,建立了勞動合同制工人的養老保險制度;1991年,國務院又頒布了《關於職工養老保險改革的決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與企業補充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制度。
意義
社保結構改革新的嘗試
趙振華從社保專家的角度解讀了1991年發布的《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意義。他認為,這是我國嘗試新的社會養老保險結構改革的開始。
從1991年開始,我國確定社會養老保險費用由國家、企業和職工三方共同籌資,職工個人按本人工資的3%繳納養老保險費。在制度結構上,確定探索建立國家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在這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中,第一個層次是基本社會養老保險,它是核心,適用於城鎮各類職工;第二個層次是由用人單位依據自己的經濟情況自主決定『量力而行』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個層次是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個人根據經濟能力和不同需求自願實施。
目標
全民覆蓋是承諾也是貢獻
三十年來,中國社會保障事業得到了突飛猛進的發展,社會保障制度框架基本形成。社會保險的參保人數年均增幅達到7%,五項社會保險基金收入年均增幅達到20%左右。
2006年中共十六屆六中全會明確提出到2020年建立覆蓋全民的社會保障體系。2007年中共十七大報告再次提出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這標志著中國社會保障制度建設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階段。國家建立了具有戰略儲備性質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目前已積累了3300多億元。
對於中國養老保險未來改革和發展的趨勢,趙振華認為,應進一步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擴大覆蓋面的重點是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業者,此外還包括在城鎮企業工作的農民工和臨時工,加強養老保險基金征繳。1999年1月頒布的《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重點對補充養老保險的基金管理、資金來源、經辦機構等,從政策上予以統一和規范,促進養老保險的健康發展。『如今,養老保險改革又走到了一個關鍵的十字路口,進行模式選擇,用我們的責任來完全消解公眾未來的養老懮慮,仍然需要更多的智慧和責任感。』趙振華最後說。
『拿著養老保險感覺心裡踏實』
新聞故事
2006年1月是天津機械廠職工趙玲退休的第一個月,在這個月的月底,她拿到了退休後的第一筆養老保險金1010元。『錢多少是一回事,主要是拿著養老保險感覺心裡踏實,以後養老不用愁了。』趙玲說。
1987年,天津市開始建立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制度,先是在國有企業實行退休費用社會統籌。隨後幾年不斷擴大養老保險覆蓋范圍,陸續將城鎮集體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的中方職工納入全市統籌。就在1987年,趙玲繳納了第一筆養老保險費。『一晃二十年過去了,2006年我退休,開始正式領養老金了,心裡也終於踏實了。』趙玲說。
趙玲的『踏實』來自社會養老新政策。1996年1月,《天津市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條例》頒布實施後,本市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開始納入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本市從1998年起將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保稅區和科技園區納入全市統籌。1998年9月,根據國務院決定,中央11個行業的養老保險統籌移交地方管理。至此,企業養老保險實現全市統籌,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統一經辦。2003年,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28%,全市參保單位達1.31萬戶,參保人員178.5萬人,參保率93%,離退休人員94.9萬人,月人均基本養老金達到708元。
養老制度大事記
相關背景
-1991年:退休費統籌
國務院頒發了《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退休費社會統籌正式在全國推廣。
-1995年:個人賬戶試點
國務院頒布《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各地建立個人賬戶,逐步提高個人繳費比例。
-1997年:統一繳費比例
國務院發布《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統一了各地『統賬結合』的實施方案,規定了統一的繳費比例和管理辦法。
-1998年:『老人』『中人』『新人』
1998年之前參加工作並已退休的職工,被稱為『老人』,他們將按老規定領取退休工資;1998年之前參加工作但在1998年之後退休者,被稱為『中人』,他們將按新制度領取養老金,但可獲得適當的過渡期補償;1998年後工作的『新人』,完全按新制度施行。
-2000年: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成立
國家設立戰略儲備金機構,同時確定了以減持國有股支付養老制度轉軌成本為目標的方案。
-2001年:國有股減持和『做小做實』
國務院頒布《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凡國家擁有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共投資者首次發行和增發股票時,均應按融資額的10%出售國有股,減持國有股收入全部上繳全國社保基金。同年,中央決定在遼寧試點『做小做實』個人賬戶,即降低個人賬戶中繳費工資比例,所繳費用與統籌賬戶繳費基金分賬管理,以確保個人賬戶真實積累。
-2003年:擴大試點
『做小做實』試點擴大到黑龍江、吉林兩省。黑、吉兩省選擇了財務壓力較小的『補賬戶』模式。
-2005年:從11%到8%
國務院頒布《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文件指出,從2006年1月1日起,個人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並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
-2006年:委托全國社保基金運營
當年9月,國務院批復擴大試點的八省(區、市)做實個人賬戶實施方案,方案沿用『黑吉模式』。12月20日,黑龍江、吉林、天津、山東、湖南、湖北、山西、山東、新疆九個省(區、市)與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簽約,將做實個人賬戶中央補助部分的資金交理事會運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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