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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8時,兩輛小客車沿紹興道由東向西行至大沽南路時追尾相撞,這起責任明顯應由後車承擔全部責任的交通事故,按《機動車輕微車損交通事故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辦法》規定,兩車當事人應迅速撤離現場到『快速處理中心』辦理保險理賠事宜。但兩位當事司機因對這規定一無所知,按照『出了交通事故就找交警』的理念,撥打110報警後就站在原地等候,但因兩車停在大沽南路紹興道交口,瞬間引發大沽南路由北向南壓車至大營門附近並通行不暢。交警下瓦房大隊交警接報警後趕到現場處置並當即撤離了現場,教育兩位當事人後依法對負全部責任的後車駕駛人給予了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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