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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美國報紙15日報道,白宮2003年和2004年分別簽署兩份秘密備忘錄,授權美國中央情報局對『基地』組織犯罪嫌疑人施以水刑。
《華盛頓郵報》援引4名官員的話說,中情局對『基地』組織犯罪嫌疑人秘密審問一年多後,時任中情局局長喬治·約翰·特尼特要求政府簽署秘密備忘錄。
2003年,特尼特在一次會議上首次提出這項要求,國務卿康多莉紮·賴斯等人出席會議。政府答應了特尼特的要求,簽署了一份備忘錄,批准使用水刑。
2004年,駐伊拉克美軍阿布格裡卜監獄虐囚丑聞曝光後,特尼特再次要求政府簽署類似備忘錄。
報道說,兩份備忘錄仍屬機密,具體內容不得而知。
水刑是一種使人感覺自己瀕臨溺斃的刑訊方式。刑訊人員縛住嫌疑人,用布片蓋住臉部,再往布片上澆水,使嫌疑人產生即將溺死的感覺。
中情局承認,曾對『基地』組織犯罪嫌疑人使用過水刑。(新華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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