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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河內10月16日電(記者黃海敏)越南河內人民法庭15日以『利用民主自由權侵犯國家、組織及公民的合法權益罪』,分別判處當地兩名新聞記者1年和2年的監禁。
越南《年輕人報》記者阮文海被法庭判處1年監禁,但由於其認罪態度誠懇獲監外執行並獲立即恢復公民權。《青年報》記者阮越進則因拒不認罪被判處2年監禁。
另外,法庭還以『故意泄露工作機密罪』判處當地兩名高級警官各1年徒刑。
上述4名被告均牽涉2006年曝光的越南交通與運輸部高官挪用公款參與賭球丑聞。兩名警官被控向新聞界泄露未經證實的消息,兩名記者則被指控對這起丑聞的報道嚴重失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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