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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最高檢察署』特偵組調查前『第一家庭』陳水扁家洗錢案又有突破,檢方透過『准司法互助』管道取得此案在美國、香港部分賬戶數據,顯示吳淑珍涉嫌透過特別助理蔡銘哲在美國、香港利用人頭戶收取力麒建設等企業匯款,檢方昨天正式將蔡銘哲、陳水扁及吳淑珍三人共列收賄及洗錢兩罪被告。
近日再傳吳淑珍到案是否就訊將依法處理
臺灣『自由時報』報道說,另一方面,臺北地院前晚召開餘政憲聲押庭時,北檢承辦檢察官柯宜汾明確向法官說明尚有數名共犯未到案,其中一人即是吳淑珍,以及其它公務員,檢方決近日再傳吳淑珍到案說明,至於是否仍采就訊方式,臺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表示『檢察官會依法處理』。
再者,檢方掌握數據顯示,力麒集團交付的賄金,采『海外匯海外』的『無斷點』方式匯至吳景茂等賬戶再輾轉匯至瑞士,因郭淑珍的美國賬戶內曾匯入新臺幣四億餘元,且至少有一億五千萬元也是采『海外匯海外』由美國直匯扁家香港及新加坡賬戶,檢方不排除這些錢可能是其它企業匯款,將進一步追查。
檢方查出,二00三年間力麒建設前董事長郭銓慶急欲取得南港展覽館標案,遂由蔡銘哲引薦郭銓慶與吳淑珍相識,郭銓慶提供胞妹郭淑珍的美國賬戶供珍支配使用,郭銓慶取得南港展覽館標案後,將二百七十三萬美元約合新臺幣八千八百餘萬元匯至美國賬戶,再轉匯至扁家的新加坡、香港人頭戶。
檢昨借提蔡銘哲擬策動擔任污點證人
檢方查出,這筆錢中的五十三萬美元約合新臺幣一千五百餘萬元,後來匯到蔡銘哲的個人海外賬戶,檢方認為這筆錢應是蔡銘哲的『分紅』。特偵組昨天借提蔡銘哲時,蔡銘哲見特偵組出示美、港准司法互助文件,隨即配合調查,檢方必要時將策動他擔任『污點證人』。
據悉,美、港賬戶等資料非透過官方正式管道取得,檢方低調證實是由特殊管道取得,但和『司法互助』文件同樣具『證據能力』,可直接拿到法院當攻防。
檢方昨共借提吳景茂、蔡銘哲比對相關賬戶,另傳喚前『總統府』參議郭文彬等七證人,調查二00六年後的『國務機要費』使用,郭表示『我做的事,並不會被收押』,檢方也說,郭的部分目前查無不法。
對於餘政憲被押,餘的辯護律師吳旭洲預定今天向臺灣高等法院提出抗告,餘政憲被押前堅稱不認識、也未接觸過郭銓慶,對於被控涉案覺得很冤枉。另吳景茂遭押禁見向高院抗告案,昨遭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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