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0月16日凌晨1時許,本市寶坻區鈺華街順馳小區一出租房內,房客孫某帶著三名搬運工將房間內的電視機、洗衣機等物品搬到等候在外面的汽車上。汽車還沒有離開,鈺華派出所民警已聞訊趕到。
面對民警的詢問,三名搬運工都說不知道房東是何許人,他們的僱主孫某卻向民警大吐苦水。原來,孫某於一個月前來到本市寶坻區打工,與房東李某簽訂了為期一年的房屋租賃合同,按照約定先繳納押金500元,以後每月繳納房租700元。
現在孫某已經租住了一個月,由於家中父母有病,准備回家,但是房東拒絕退回500元押金。孫某只好趁半夜無人之機,叫來搬運工人將房東的電器拉走以折抵押金。鄰居的住戶發現半夜有陌生人搬運家電,以為是小偷,就悄悄撥打了110報警。
民警隨即打電話給房東李某,李某聞訊立即趕到現場。經過查證,孫某講述的情況確屬實情。
民警當場對孫某進行批評教育,並告訴他產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付諸法律,萬不可魯莽。經過民警調解,這場糾紛最終得到了妥善處置。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