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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控煙辦公室與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聯合召開了卷煙包裝警示標識研討會。會上,有關專家提醒,各煙草生產公司應站在保護人民健康的立場上,對卷煙包裝上的健康警語標識的內容、規格、形式進行規范印刷。
卷煙包裝的警示標識是寫入《國際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的一項行之有效的控煙措施。中國是《公約》的締約國。按照規定,從《公約》在締約國生效後3年內,各種煙草制品的包裝上都應該有說明煙草使用有害後果的健康警語及其他適宜信息。在中國,這一規定執行的最後時限是2009年1月9日。
與會專家建議,對卷煙包裝上的健康警語的內容、規格、形式進行規范印刷應做到以下五點:
1、在內容上,所寫健康警語要說明煙草使用有害後果,根據國際經驗,這種有害後果說得越明確、越具體,對人們的警示效果越好。
2、在標識上,所寫警語應大而明確、醒目、清晰,建議采用同香煙外包裝底色明顯區分的對比色。
3、在規格上,宜佔據香煙外包裝主要可見部分的50%或以上,不應少於30%。
4、在形式上,可采取圖片形式,給人以視覺衝擊力,以便獲取最佳警示效果。
5、為了防止吸煙者習以為常後放松警戒心,警語標識應多組輪換使用,每次輪換不能間隔太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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