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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在廈門,有人以砍價為職業,全職幫人討價還價。廈門的首位『砍價師』叫戴洪亮,曾在世界500強企業裡做銷售,拿著過萬的月薪,今年4月份辭職,開始以砍價為生。(10月15日《東南早報》)
提起『砍價』,公眾當然並不陌生。不過,原本普普通通的砍價行為,居然催生出『砍價師』這一新『行當』,甚至連『月薪萬元』的白領都不惜為之辭職改行。對於砍價行為職業化這一社會現象,值得我們從經濟層面進行剖析和反思。
事實上,改行『砍價師』的高薪白領既不是活雷鋒,也不是為了做好事,而不過是看中了『砍價師』行當的豐厚獲益罷了。據這位白領砍價師不經意中透露,『組織一天的團購講座,出場費也是在萬元以上』,『砍價師職業』的含金量由此可見一斑。不過,有道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砍價師的高薪當然不會從天而降,而必然來自其所代言的消費者,而當消費者為了買到劃算的商品,不得不僱用如此高薪的砍價師時,砍價空間之巨大,市場價格水分之多,其實恰恰暴露出商業暴利化的傾向。
不可否認,商業要可持續,當然需要利潤的支橕。市場上的商品銷售價格,也當然需要各環節都有利可圖纔行。不過,商業的獲利卻應該有規范、有比例,而不是無限制。從這個意義上說,商品的價格當然應該由成本和利潤按比例生成。然而,現實中,市場上的商品價格卻更多與成本無關,而是被隨意制定,連添個零都信手拈來。如此價格機制,對於消費者而言,無疑有如一潭不透明的渾水。事實上,砍價師也多出現在建材、珠寶、文物等價格不透明的領域裡,普通消費者沒辦法掌握這個行業的總體價格動態,買方和賣方之間信息不對稱,使得賣方幾乎享有了隨意定價的利潤空間。
而按照道理,價格本不應該如此諱莫如深,更不應該成為一潭不知深淺的渾水。市場固然有著價格調節的天然機制,但對於一些買賣不均衡、信息不對稱、價格不透明的領域,物價監管機制當然不應該缺位。『砍價師』背後所暴露出的價格不透明亂象,正暴露出消費者角色的尷尬。從這個意義上說,何時消費者購物不再需要『砍價師』,倒是一件值得慶賀的事情。(武 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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