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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成都鐵路運輸法院調結一起列車工作人員輕率答復旅客詢問而引發的索賠案件。
今年8月15日,四川省成都市人魏芹在成都車站購買了3張成都至杭州K424次旅客列車硬臥火車票。次日10時許,列車運行至懷化區間時遇塌方,須返回重慶後繞道運行。魏芹詢問列車長,得到答復:如其在重慶站下車,可到退票窗口辦理全額退票。列車返回重慶站時,魏芹下車後持列車長簽字的車票到退票窗口退票,結果被扣除了成都至重慶區間的票款273元。魏芹不服,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判令鐵路部門賠償273元。
案件審理中,鐵路部門認為列車運行途中受阻,屬於遭遇塌方這一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列車工作人員執行鐵路規章,收取魏芹所乘區間的票款並無不當。鐵路部門同時表示,列車工作人員在緊張的工作狀態中遇旅客詢問時,未詳解鐵路規章,輕率答復,以致旅客產生誤解,對此表示歉意。
最終,經法院調解,涉案當次車班負責人以補償形式向魏芹支付273元;魏芹對鐵路部門的誠意表示認可,自願撤回起訴。 (高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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