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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最高法院今天下午判決前總理他信濫用職權罪名成立,入獄兩年。
從2006年9月政變後,泰國提起了多起針對他信的刑事訴訟,這是法院首次判決他信有罪。
由泰國最高檢察院的提起的這起控訴,指控他信在擔任總理期間濫用職權,幫助其妻子朴乍曼於2003年以7億多泰銖的低價,購得曼谷市一處價值42億泰銖的國有地產。
最高法院判決認為,他信違反了國家反腐敗法第100條和第102條的規定,即政府官員及其配偶不得與國有機構進行商業往來。
今天法院出人意料地地判決他信夫人朴乍曼在此案中罪名不成立。
目前,他信夫婦人在倫敦,已向英國提出政治避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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