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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東京10月21日電(記者劉贊)日本國會眾議院21日以執政黨多數票贊成的表決結果通過新反恐特別措施法修正案。
根據這一修正案,日本向印度洋派遣自衛隊的期限將被延長1年,自衛隊的任務仍是為在印度洋上活動的美國等多國海軍艦艇提供燃料和水。
這一修正案於9月19日在內閣會議上通過,9月29日被提交國會。由於在參議院佔多數的在野黨反對這一法案,這一法案一度被認為很難在將於11月30日到期的本次臨時國會會期內通過。
但最近,由於日本首相麻生太郎以經濟惡化等為由,在解散眾議院舉行大選的問題上態度消極,希望早日舉行大選的最大在野黨民主黨轉變方針,在麻生所關注的補充預算等重要法案上采取配合態度,不給麻生拖延解散的借口。關於新反恐法修正案,民主黨決定不在參議院拖延審議,而是盡快表決,否決該法案。這樣,在眾議院佔三分之二多數的執政黨將可通過二次表決批准這一法案。
日本相關法律規定,在參議院否決一項法案後,眾議院可對其進行二次表決,如在二次表決中獲三分之二多數支持,法案則可通過。但如果法案送交參議院後參議院一直不進行表決,則眾議院必須等待60天法案被視同否決後纔能進行二次表決。
『9·11』事件後,日本國會於2001年10月通過了有效期為兩年的《反恐特別措施法》,日本政府據此向印度洋派遣海上自衛隊艦艇。日本國會於2003年、2005年和2006年3次延長《反恐特別措施法》。
由於去年日本朝野政黨力量對比發生變化,該法在新的延期未獲通過的情況下於去年11月1日失效,日本政府不得不一度從印度洋撤回自衛隊艦艇。今年1月11日,日本國會眾議院全體會議二次表決強行通過了新的反恐特別措施法,自衛隊艦艇得以回到印度洋。6月13日,日本政府又將本應於6月30日到期的派兵期限延長至明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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