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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28日開庭,公開審理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喬洪等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
據檢察機關指控:2000年底至2007年3月,喬洪利用擔任貴州茅臺酒廠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分管廣告、供應、銷售的職務之便,為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供應商、廣告商、經銷商謀取利益。先後多次單獨或伙同其弟喬建華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1442萬餘元,其行為構成受賄罪。
檢察機關還指控:喬洪尚有折合人民幣840萬餘元的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其行為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法庭上,公訴人出示了有關證據,喬洪委托的律師到庭為其辯護。在遵義的部分全國人大代表、貴州省人大代表和貴州省政協委員、部分群眾、喬洪的親屬等旁聽了法庭的審理。
在當天的庭審中,同案被審的還有被告人貴州翰將貿易有限公司原主要負責人喬建華、被告單位貴州翰將貿易有限公司。
庭審結束時,法庭宣布,喬洪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