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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治條件:按照《征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執行。
4、身體條件:按照《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和有關規定執行。部分主要指標:身高,男性1.62米以上,女性1.60米以上。體重,男青年不超過標准體重25%,不低於標准體重15%;女青年不超過或不低於標准體重15%,標准體重=(身高—110)kg。視力,初中文化程度的右眼不低於4.9,左眼不低於4.8;高中文化程度的右眼不低於4.7,左眼不低於4.5;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在校大學生右眼不低於4.6,左眼不低於4.5。
5、征集辦法:男青年到本人常住戶口所在地街道,鄉鎮武裝部報名應征;女青年到本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區、縣人武部報名應征。經體檢、政審合格並符合其它征集條件的,由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批准入伍。
6、征集時間:2008年11月1日開始體檢,12月10開始起運新兵,12月31日前運送完畢。
7、優待政策:城鎮義務兵優待金補助標准為每人每戶每年6000元,農村義務兵優待金最低指導線為每人每戶每年6000元;城鎮退役義務兵自謀職業一次性經濟補助標准2.4萬元;凡從本市入伍的在校大學生,除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減免學費、調換專業等優待政策外,退役後納入本市自謀職業安置范圍,按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標准,發放一次性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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