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三、大力推進農村改革創新
實現農村發展的目標任務,使我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走在全國前列,必須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深化農村綜合改革,在制約農村發展的關鍵環節上取得突破,增強發展活力,優化發展環境,提供制度保障。
(一)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
毫不動搖地堅持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賦予農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現有土地承包關系要保持穩定並長久不變。推進農業經營體制創新,加快農業經營方式轉變。家庭經營要向采用先進科技和生產手段的方向轉變,增加技術、資本等生產要素投入,著力提高集約化水平;統一經營要向發展農戶聯合與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層次、多形式經營服務體系的方向轉變,發展集體經濟、增強集體組織服務功能,培育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型合作組織,發展各種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鼓勵龍頭企業與農民建立緊密型利益聯結機制,著力提高組織化程度。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和國有農場體制改革。
(二)健全嚴格規范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
按照產權明晰、用途管制、節約集約、嚴格管理的原則,進一步完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建立保護補償機制。搞好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按照依法自願有償原則,允許農民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實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依法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在土地利用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外,經批准佔用農村集體土地建設非公益性項目,允許農民依法通過多種方式參與開發經營並保證農民受益。積極引導集體建設用地股份化改革,選擇有條件的鎮村進行改革試點。加快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對依法取得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必須通過統一有形的土地市場、以公開規范的方式轉讓土地使用權,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與國有土地享有平等權益。
(三)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
健全農業投入保障制度,調整財政支出、固定資產投資、信貸投放結構,保證各級財政對農業投入增長幅度高於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大幅度增加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讓收益、耕地佔用稅新增收入用於農業的比例。健全農業補貼制度,擴大范圍,提高糧食直補、良種補貼、農機具購置補貼和農資綜合直補的標准。健全農產品價格保護制度,完善農產品市場調控體系,保持農產品價格合理水平。健全農業生態環境補償制度。
(四)深化農村金融體制改革
創新農村金融體制,放寬農村金融准入政策,加快建立商業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結合,資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務完善、運行安全的農村金融體系。加大對農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引導更多信貸資金和社會資金投向農村。規范發展多種形式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搞好村鎮銀行試點,鼓勵發展適合農村特點和需要的各種微型金融服務,允許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參與、市場運作的農村信貸擔保機制,擴大銀政合作,推進信用工程建設。發展農村保險事業,健全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開展『三農』保險業務。積極爭取農村地區存款保險制度試點。充分利用資本市場促進現代農業發展。
(五)建設城鄉一體化改革示范區
進一步簡政放權,增強區縣發展活力。大力發展民營經濟。充分發揮濱海新區綜合配套改革示范作用,率先在土地制度、社會保障、政府職能轉變、產權制度等方面進行體制機制創新。選擇有條件的地區,開展城鄉一體化發展試點工作,成熟後在全市推廣。
四、全面提昇農村發展水平
堅持以產業化提昇農業,以工業化富裕農民,以城市化繁榮農村。以設施農業建設為重點,大力發展沿海都市型現代農業;以大項目好項目建設為重點,構築高端化、高質化、高新化產業結構;以發展現代服務業為重點,提昇農村服務業水平;以示范小城鎮建設為重點,加快農村城市化進程;以綠化造林和水環境建設為重點,著力改善生態環境。
(一)大力發展現代農業
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科技創新為手段、質量效益為目標,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進一步調整和優化農業結構,提高農業效益,增加農民收入。廣泛采用現代科技成果裝備農業,加快建設有規模、有特色、有效益、多功能現代設施農業體系,重點實施『4412』工程和養殖業示范園區工程。實施科技惠農工程,進一步提高農業科技水平,增加農業科技創新資金投入,建立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與推廣新機制。在自主創新、成果轉化與技術服務方面實現新的突破,在優質動植物育種、農產品保鮮與加工、農業生物技術與信息技術、鹽鹼地綠化等農業高新技術領域保持國內領先地位。農業科技進步貢獻率提高到60%。進一步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到2011年,農業節水灌溉率達到80%以上,主要糧食作物農機化綜合作業率達到85%。加快構建以公共服務機構為依托、合作經濟組織為基礎、龍頭企業為骨乾、其他社會力量為補充,公益性服務和經營性服務相結合、專項服務和綜合服務相協調的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提昇產業化水平。加強農業標准化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嚴格產地環境、投入品使用、生產過程、產品質量全程監控,切實落實農產品生產、收購、儲運、加工、銷售各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責任,杜絕不合格產品進入市場。完善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法律法規體系。
(二)加快發展農村工業
加快現代制造業基地建設。積極推進農村工業戰略集中與重組。完善工業布局規劃,引導企業適度集中,突出特色,擴大優勢,集約發展。加快發展區縣經濟開發區、鄉鎮工業區,加大支持力度,對投資效益較高的,適當增加建設用地。加快實施科技創新行動計劃,加大技術改造力度,加快實施名牌戰略,提高企業競爭力。整合、增加農村工業專項扶持資金,規范完善農村工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和技改貼息政策。到2011年,規模以上企業80%進入園區。大型骨乾企業普遍建立技術中心,完成新一輪技術改造。加強節能減排,發展循環經濟,實現農村工業的可持續發展。
(三)積極發展農村服務業
拓寬服務業發展領域,加快發展為農業生產服務的服務業、金融服務業、國際貿易和現代物流業、信息與科技服務業、商貿物流業、文化創意產業、中介服務和會展、旅游觀光等現代服務業,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國際資質的服務外包企業,實現農村服務業的全面提昇和快速發展。改組改造傳統服務業,重點發展一批專業特色市場、物流聚集區和農產品物流龍頭企業,提昇農村集貿市場。繼續推進和完善『三進工程』建設,實現農村便民連鎖經營全覆蓋。扶持和發展一批旅游特色村。到2011年,區縣第三產業增加值佔區縣經濟總量的比重提高到40%以上。
(四)繼續擴大對外開放
把大項目、好項目作為招商引資的重點,提高招商引資水平。瞄准世界500強、國內500強,開展定向招商;圍繞優勢產業,推進產業鏈招商。支持大項目、好項目向區縣轉移,支持鼓勵濱海新區重點項目加工配套企業落戶區縣,形成投產達標一批、開工建設一批、儲備報批一批的良性循環。建立有效的外貿工作推動機制,加快外貿經營主體結構調整,完善農產品出口基地建設。培育外貿新增長點,堅持『引進來』與『走出去』相結合,對有潛力的成長型企業和新產品給予重點扶持。
(五)著力推進農村城市化
完善和推廣以宅基地換房建設小城鎮的創新模式,整理所節約的土地,首先要復墾為耕地,並優先滿足集體建設用地。按照統一規劃、政策引導、農民自願、市場運作的原則,積極穩妥引導農民向城鎮集中,做好撤村建居遷村並點工作。加大對小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力度。到2020年,把11個新城建成優勢明顯、產業功能突出、生態環境良好、城市特色鮮明的現代化中等城市,把30個中心鎮建設成為區域性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輻射帶動中心和各具特色、生態宜居的現代化小城市或小城鎮。
(六)切實加強環境建設
認真落實《關於加快林業發展、建設綠色天津的意見》,開展大面積綠化,改善和提高農村生態環境質量。創新林業發展體制,確保林業建設用地。強化科技興林,推進林業產業化發展。加快八項林業重點工程建設,形成『三網、三帶、四區、多片』的林業發展總體格局。到2012年,全市農村綠化總面積超過24萬公頃,逐步建成生態功能完善、綠化景觀協調的林業生態系統。編制並實施全市農村水系規劃,使農村水系與市區、濱海新區水系溝通串聯,加大一、二級河道綜合治理和造景美化力度,提昇水質質量,提高美化程度,到2011年,使我市農村水環境得到明顯改善。大力推進文明生態村創建工作。擴大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污水無害化處理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的試點,在全市推行。逐步建立農業生態環境補償制度。繼續開展國家衛生鎮和環境優美鄉鎮創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