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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今天透露,截至今天上午,除已經使用的外,涉嫌引起福建12名輸液兒童不良反應的浙江巨能樂斯藥業有限公司產注射液全部得到控制。根據溫州市藥品檢驗所對留樣品種的檢驗結果,該注射液除無菌檢驗外其餘項目均符合藥品質量標准的規定(無菌檢驗需14天)。
10月28日,福建省婦幼保健院12名正在輸液的兒童先後出現寒戰、高熱等不良反應,所用藥品涉及標示為浙江巨能樂斯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08091522批號5%葡萄糖注射液(250ml,2.5g)。事件發生後,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立即通知相關單位,緊急暫停該批號葡萄糖注射劑的銷售、使用,並立即派出專家組對企業藥品生產質量管理體系開展全面調查,抽取藥品留樣送藥品檢驗所進行檢驗,對此次不良事件進行分析。截至30日晚12時,專家組在企業現場檢查尚未發現異常情況。
經核實,浙江巨能樂斯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該批注射液主要銷往福建、江蘇無錫、河南許昌等地,我省金華市也有少量銷售。截至今天,該企業銷售的11960瓶該批號注射液,已使用284瓶,未使用的已經全部得到控制。除福建省婦幼保健院使用後出現不良反應外,未收到其他省市使用該公司產該批號葡萄糖注射液相關不良反應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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