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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政府新聞發言人稱,從3日開始的出租車罷運事件主要原因,是出租汽車公司擅自提高管理費,加重司機負擔所致。市政府已責成出租車公司下調管理費,並號召司機恢復運營。截至4日下午,已有半數車輛營運,事件出現轉機。(11月4日中新社)
出租車罷運事情發生後,重慶市委、市政府高度關注,進行認真的調研後正式表態:出租汽車公司未經批准擅自提高管理費,是違規操作和問題的起因。以罷運抗爭亂收費,手段或許偏激,然而為司機設身置地想一想,『份子錢』每天增加50-70元,全年收入就要減少2萬元以上,確是難以承受之重。重慶市政府雷厲風行地糾正了出租汽車公司擅自提高行業收費的行為,維護了司機合法權益,理所當然受到了司機的擁護。
罷運事件漸次平息,然而作為殷鑒,卻須牢牢記取。罷運事件與其它一些群體性事件一樣,其發生從某種意義上講是『看似偶然,實屬必然』。群體性事件每一個都有來龍去脈的軌跡可循,這些軌跡幾乎如出一轍,都是群眾的利益訴求得不到有效解決,合法權受到侵害,心中有怨氣,於是從量變到質變,最終就釀成影響當地社會穩定的大事。如果說『實屬必然』的判斷,是諸多群體性事件對社會的一個警示,那麼重慶出租車罷運事件作為又一個印證,是否能強化我們對化解『必然』的緊迫感?
當一個國家人均GDP進入1000美元到3000美元的時期,這個國家則進入了矛盾凸顯期,中國目前已進入這樣一個時期。但需要警惕的是,決不能將此理解為矛盾再多再大再激烈也是天經地義的。更須厘清的問題是:有些矛盾與矛盾凸顯期無關。比如因利益受到侵害而引發的群眾的不滿甚至對抗,與矛盾凸顯期顯然沒有因果關系。把人為制造的矛盾與矛盾凸顯期劃上等號,必然會出問題。
以往每說到要有危機感,有人總是不以為然。其實,之所以有危機感一說,恰是因為危機還沒有真正降臨,因此纔能讓人去『感』;如果真的危機臨頭,那就不叫危機而叫災難了。對群體性事件敲響的警鍾,是否也該作如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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