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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新華社《瞭望東方周刊》、中國市長協會與本報舉辦的『天津市民幸福感調查』在社會各界引起強烈反響。據統計,38.6%的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被調查群眾在『生活質量幸福感』這項指標中選擇了『強』或者『滿意』。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19.7%的月收入在4500元以上的被調查者在『生活質量幸福感』這項指標中選擇了『一般』或『不好說』。
『幸福感來自人的內心,而非物質的滿足。健全人遇到挫折和煩惱,如果總是怨天尤人,牢騷滿腹,一定不會幸福。富人若是不斷膨脹自己的欲望,整天只想著怎樣賺更多的錢,也不會快樂。』今年38歲的河北區勝利路殘疾人李玉娜在來信中這樣寫道。李玉娜小時候左腿因車禍截肢,走路需要借助雙拐,丈夫也是位殘疾人,左眼失明,右眼視力不足0.1。全家月收入不足1500元,靠著享受政府低保以及擺小攤賣報紙、賣飲料維持生活。對於幸福,她這樣理解:『在別人眼中,我家是不幸的。一家三口兩個殘疾人,生活不富裕。但我認為生活是否幸福,與外在物質條件並不能直接畫等號。面對困難,我和丈夫始終保持樂觀,我是他的眼睛,他是我的雙腿,孩子是全家的開心果,家人和睦、說說笑笑,其樂融融,這就是我的幸福。另外,在政府和社會的幫助下,這幾年我家能天天吃雞蛋、喝牛奶。最近,我丈夫正在學盲人按摩,而我正在學十字繡。我們覺得日子過得挺好,我們要做的就是自強自立,不給社會添麻煩,同時盡己所能回報社會。』
天津市社科院輿情研究所所長王來華研究員針對此項調查數據指出,幸福感是一種感性體驗,它的強弱並不與家庭收入高低、物質條件好壞成正比。如果每個人都能客觀對待自己的物質和精神方面的需求,樹立正確的幸福感評價體系,會有更多的人感受到更強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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