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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天津海關緝私局查獲的走私汽車。
盤踞在天津保稅區周圍,與汽車供貨商、報關員相勾結,制作虛假單證,低價進口高檔汽車;同時非法獲取汽車進口證明,將走私進境汽車進行『克隆』後出售……通過這一系列隱蔽手法,18名涉案走私分子將案值高達近四億元的600輛奔馳、寶馬、保時捷、豐田等高檔越野車悄然走私進境。截至目前,天津海關緝私局共查實7宗案件,18名犯罪嫌疑人被抓獲歸案。今天,在天津海關緝私局會議室,面對記者講述該局成立以來,查辦案值最大,涉案企業、人員最多的這起汽車走私系列案的幾位緝私警察似乎仍沈浸在案件當中。
公司老總指揮家族式專業化走私團伙近年來,隨著國內對進口汽車,特別是高檔進口汽車需求的日益增加,面對巨大的市場和可觀的利潤,天津地區一些原來沈寂的走私團伙和新興的走私分子,受利益驅動又開始活躍起來。
2006年11月16日,天津海關緝私部門得到情報:天津港保稅區捷和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津捷和公司),在其總經理梁某的指揮下,大肆走私進口高檔越野汽車。
如果情況屬實,這可是一條『大魚』。天津海關緝私部門迅速展開了耐心細致的外圍調查。為准確掌握梁某走私的證據,緝私警在暗中進行了長達十個月的跟蹤調查,終於使這個隱藏極深的『走私大鱷』浮出水面。
辦案人員發現,梁某長期在天津和廣東等地經營進口汽車業務,對其公司實行家族式經營,即將其親屬安排在公司業務、財務、銷售等重要崗位,牢固掌握著走私進口汽車的核心機密。為了防止事情敗露,梁某還按照汽車供貨商的不同,安排幾組人員分別負責,彼此互不聯系,並采用不同的走私方式以逃避打擊。而公司進行非法交易的所有正本單據則統一存放在梁某自己的居所。其隨身攜帶的一個裝有電腦,一個裝有單據、印章的兩個包從不離身。形成梁某總攬全局,其親屬各負其責的家族式專業化走私團伙。
當時,天津捷和公司幾乎每周都有幾輛新車運抵天津。依據緝私警的分析判斷,該公司可能存在以偽造虛假合同,通過低報進口成交價格的方式偷逃應繳稅款走私進口汽車的行為。
走私幫凶中有供貨商和報關員那麼,梁某如何制造出了虛假合同?
天津海關緝私局偵查處卿皇俊處長給了記者答案:這是一個牽扯到供貨商、報關員等一系列人員的龐大團伙。
在對梁某走私汽車行為進行剝繭抽絲式查處的過程中,辦案人員發現,該公司在進口汽車的過程中,得到了兩家外商辦事處的大力協助。辦事處人員為了獲得更多的銷售業績,在梁某的要求下,積極為其偽造合同、發票等通關單據。如將5萬美元的車,寫成3萬美元,再幫助梁某通過非法渠道將部分剩餘貨款支付給境外母公司,為走私分子低報價格走私逃稅提供方便。
這兩家外商辦事處分別隸屬於美國和阿聯酋的兩家華人開辦的公司,主要經營中東版、美國版的進口汽車業務,同時還與天津多家企業和個人存在業務關系,而這些企業的經營模式、走私手法與梁某的公司如出一轍。
此外,緝私警還發現,在天津一些長期從事汽車進口業務的報關員,因掌握了海關對進口汽車的最低限價,為利益驅動,與梁某等相勾結,將海關一些內部信息資料告知走私者,使走私者利用海關最低價與銷售商簽約,向海關低報真實的成交價,而大量進口美國版或中東版高檔汽車,從而逃避海關稅收。而不法報關員每輛車從中可獲利1000元。
買來合法進口證明『洗白』走私車
辦案緝私警在深入調查取證時還了解到,梁某不僅采取常見的低報價格方式大肆走私高檔汽車,還通過演繹新版『狸貓換太子』的手法走私汽車。
在案件偵破過程中,緝私警發現,梁某公司有些涉案車輛是從越南進境,然後再發往廣東,最後又運抵天津出售。為何要兜這麼一大圈?
經過艱難的取證,辦案人員終於發現了一個驚人的秘密。
原來,對於進口車來說,每輛車對應的都要有一個進口證明,每個進口證明中標有該車的顏色、型號等資料也是惟一的,而進口證明是購車者上牌照的必備手續。然而,一些購車人因種種『門路』,可不需要進口證明就能上了牌照,這些購車者為了得到更低的價格,便捨棄了這些進口證明。而這些進口證明便落到了一些不法者手中。
比如梁某事先用7萬元從非法渠道購得早已賣出去的一輛奔馳車的合法車輛進口證明後,按照該車進口證明中的資料,從香港購買了一輛相同型號、顏色的車,然後發往越南等待合適的時機,再由境外不法分子將車從越南偷運進境,之後將其運抵廣東,由廣東的走私團伙將車上原有的真實數據資料(車架號和發動機號)進行涂改,換成與進口證明資料一致的汽車。這樣,一部與進口證明完全相同的車被『克隆』出來。而這種被『克隆』後的走私車因有了一套『正常』的進口證明手續,也被『洗白』。梁某等走私分子再將這種被『克隆』後的車銷售至全國各地。
這些『克隆』車不僅逃避了所有海關稅收,也蒙騙了海關及公安等監管部門,同時也給消費者帶來了安全隱患。據介紹,這種『克隆』車的車架號與發動機號車因進行了破壞性涂改,這些部位很快會生鏽,有的還會出現漏油的情況。
建議改變汽車進口准入機制以堵走私漏洞
2007年9月21日,天津海關緝私警對梁某等人進行了逮捕。
截至目前,天津海關緝私局不僅查實了梁某一伙的走私劣跡,還挖出了與梁某作案手段如出一轍的另外6起汽車系列走私案,7宗案件共涉及走私車600輛,18名嫌疑人被抓獲歸案。經查實,僅梁某從2005年3月至2007年8月就走私汽車達226輛,其中包括豐田、奔馳、奧迪等高檔車,案值達1.3億元,偷逃國家稅收750萬元。
分析這起系列汽車走私案的背後,其暴露的問題值得思考,而如何將其解決是避免今後再發生類似案件的關鍵。
有關人士建議,我國應改變現有的汽車進口准入機制。目前,國家對進口汽車只有專為中國生產的『中標』車有一個標准和限價,而對美國、中東版等汽車沒有相應的標准,由於進口汽車款式不斷更新,海關很難迅速掌握這些境外汽車的真實價格,使走私分子大鑽空子。因此,海關與汽車銷售商應建立一個長期的價格磋商機制,並在一定時期內保持這一價格的穩定,使海關能夠掌握真實的汽車銷售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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