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面對商場火災我們如何逃生
商場內的室內樓梯、室外樓梯、自動扶梯、消防電梯等,在火災初期階段都是逃生的良好通道。在下樓梯時應抓住扶手,以免被人群撞倒。不要乘坐普通電梯逃生,因為發生火災時,停電也時有發生,無法保證電梯的正常運行。
商場是物資高度集中的場所,發生火災後群眾可利用逃生的物資是比較多的。如『將毛巾、口罩浸濕後捂住口、鼻,可制成防煙工具;利用繩索、布匹、床單、地毯、窗簾來開闢逃生通道;如果商場還經營五金等商品,還可以利用各種機用皮帶、消防水帶、電纜線來開闢逃生通道;穿戴商場經營的各種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摩托車頭盔、工作服等,以避免燒傷和墜落物資的砸傷。發生火災時,如上述二種方法都無法逃生,可利用落水管、房屋內外的突出部位、各種門窗以及建築物的避雷網(線)進行逃生或轉移到安全區域再尋找機會逃生。這種逃生方法使用時,要大膽又要細心,特別是老、弱、病、殘、婦、幼等人員,切不可盲目行事,否則容易出現傷亡。在無路可逃的情況下,應積極尋找避難處所。如到室外陽臺、樓層平頂等待救援;選擇火勢、煙霧難以蔓延的房間,關好門窗,堵塞間隙,房間如有水源,要立刻將門、窗和各種可燃物澆濕,以阻止或減緩火勢和煙霧的蔓延時間。無論白天或夜晚被困者都應大聲呼救,不斷發出各種呼救信號,以引起救援人員的注意,幫助自己脫離困境。
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2008年10月28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對《消防法(修訂草案)》進行表決,通過了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分總則、火災預防、消防組織、滅火救援、監督檢查、法律責任、附則,共7章74條,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消防法》的修訂和重新頒布實施,對於加強我國消防法制建設,推進消防事業科學發展,維護公共消防安全,促進社會平安和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消防法》是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應急救援工作,維護公共安全的重要法律。各系統、行業、單位和社會公民要充分認識《消防法》在推進社會消防安全管理法制建設、落實社會消防安全責任、有效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大意義,自覺學習消防法、遵守消防法、落實消防法,共同維護全社會的消防安全。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